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李芳遠

最近社群平台上出現一種現象:不少人貼出畢業紀念冊照片,直接點名當年的導師,指控曾遭羞辱、差別待遇或霸凌。貼文迅速擴散,留言區情緒高漲,有人附和、有人肉搜,甚至出現民意代表留言表示願意「幫忙處理」。這些發言背後,多半不是惡意,而是多年未被承接的委屈終於找到出口。但當個人敘事變成公開指控,事情就不再只是情緒,而會進入法律與制度的領域。

從法律角度看,只要公開姓名、照片與任教資訊,使特定教師可以被辨識,再加上負面指控,就可能涉及妨害名譽。很多人誤以為「我說的是真的」就不會違法,但法律要求的不只是主觀相信,而是客觀可證明。尤其多年以前的校園互動往往沒有影像或正式紀錄,證據難以提出,舉證責任便會落在發文者身上。即使最後刑事責任未成立,只要對方因此受到工作影響或精神損害,民事賠償仍可能成立。

此外,畢冊照片與姓名屬於可識別個資。將這些資訊與負面指控結合散布,也可能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網路貼文看似只是發洩情緒,但在法律上更像向整個社會發布一份指控書,一旦公開,就必須承擔相對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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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那麼,如果老師當年確實讓人受傷,為何仍不建議公審?關鍵在於「真實」與「可被證明」並不相同。多年過去,記憶可能模糊、證據可能消失、旁證可能各說各話。結果往往是受害者得不到法律上的認定,被指控者也難以證明清白,社會則只剩情緒判決。網路群眾沒有證據法則,也沒有比例原則,最終留下的常不是療癒,而是新的傷害。

如果網路公審老師成為一種流行,最後受傷最大的,將是教學現場本身。師生之間原本就脆弱的信任關係會更加薄弱,教師為避免風險而傾向自我保護,逐漸採取更消極的管教方式:少介入衝突、少要求、少承擔。表面上減少了爭議,實際上卻也減少了關心與引導。當教育只剩下最低限度的責任,而沒有願意靠近學生的勇氣時,輸掉的將不只是某一位老師或某一位學生,而是整個國家教育的崩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