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林旻柔】
台灣的醫病關係出了什麼問題?北榮死胎案的爆發,不僅引起社會大眾的爭論,也引發醫界強烈的反彈。長期以來,台灣的醫療環境不夠完善,在人民意識高漲的時代,醫護的立場愈趨弱勢;當前發生如此重大的醫療糾紛事件,正是一個重新審視現今醫療體制、醫病關係的良機。
北榮死胎案目前在姚文智立委出面道歉後,暫時告一段落。不過,網路上聲援陳志堯醫生的人愈來愈多,而支持醫病兩方的言論,也持續發燒中。此事件凸顯出台灣愈來愈嚴重的醫病關係,及醫護人員的辛酸面;本文將以一個客觀理性的角度來分析台灣的醫病關係到底怎麼了?
首先我們來看事件的始末,本次爆發的北榮死胎案,當事人黃小姐為37歲的高齡產婦;一般來說,高齡產婦生產的風險本來就比較高,加上醫療本身就是充滿風險的行為,不會有一位醫師蓄意造成非預期的意外。只是,醫生不是神,沒有醫生保證醫療過程中,百分之百的安全,因此,醫療的風險本來就不應由醫師一個人來承擔。
此外,關於懷孕的風險,根據美國國家衛生研究院報告,20週以上的胎死腹中發生率約為1/160;換句話說,美國一年約有2萬6000個案例,台灣一年約有數百個案例。其中的原因,有可能是胎兒的基因或染色體問題,或胎盤及子宮的問題,導致胎盤早期剝離或早期破水;此外,也可能是母體的問題,如肥胖、免疫性疾病、糖尿病、高齡、妊娠高血壓等。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更有高達三分之一的個案無法找出原因。因此,北榮死胎案的黃小姐,因為胎死腹中,第一時間就找民代開記者會,將全部的過錯歸咎於北榮的陳志堯醫師,不管於情於理,都站不住腳。
因為黃小姐已經是高齡產婦,懷孕的風險本來就比較高,而發現胎死腹中,應該率先釐清原因是什麼?是本身也有一些疏忽、或是高齡的身體狀況使然、還是真的是醫生一個人的責任?接著我們再來看處理的方式,在事實真相尚未明朗前,救找民代對外控訴,對於醫師而言,等於是未審先判,實在有欠公道。另一方面,於理,是缺乏公平正義;於情,對一個長期付出時間及心血在病人身上的婦產科醫師而言,情何以堪?如此的傷害,決不是後來民代出面鞠躬道歉就可以輕易抹滅的。在台灣這樣高壓的醫病關係中,將會再折損多少醫生?
此案發生後,許多醫生再也忍不住,紛紛站出來聲援陳志堯醫師,除了為台灣的醫護人員抱不平外,長期以來存在的醫療體制問題、醫病關係的不平衡,也一概引爆出來。一位台大醫院的女醫生,用諷刺的口語說,醫生的養成非常不容易,需要多年的專業學習、及實務操練,但在台灣,醫師常常動輒得咎,無理病患開一個記者會,幾乎就可以毀掉一個醫師的名譽。她還說,就連近年來因惡劣廠商所造成的問題,罰得也比醫療糾紛少;譬如,統一的塑化劑事件罰7萬,日月光罰60萬,但是外科救車禍傷患未遂卻要罰3000萬,麻醉插管失敗也罰高達4250萬。
醫療過程本來就充滿不確定性,因此許多醫療意外都無法事先預防,若動不動就百分之百的歸咎於醫師沒有經過溝通,就輕易的找媒體及民代,將可能成為壓倒台灣婦產科醫師的最後一根稻草。根據統計,目前台灣有執照的婦產科醫師,約有3000人,實際有接生的只有800人左右,且平均年齡超過50歲。有醫生曾說,產科醫生賺得少、責任重、糾紛多,在醫界被稱為是夕陽產業。
醫療風險總是存在,台灣的醫病關係惡化到如此的地步,與社會普遍存在「以刑逼民」的風氣有關,病患及家屬動輒以訴訟來處理糾紛,要求天價的賠償,對於醫病關係無疑是雪上加霜。根據統計,醫病關係告上法院的件數,台灣每年幾乎都有百件以上,遠遠高於日本、及歐美國家,除了是因人權意識高漲之外,病患與家屬想藉訴訟來達到賠償的目的是另一個主因。
發生醫病糾紛,動輒以訴訟處理,對兩造雙方絕對是最不利的;根本之道,應該強化訴訟之外的解決途徑,加強雙方的溝通、及互有同理心,能夠站在對方的立場來想。值得一提的是,跟醫病糾紛關係甚大的《醫糾法》,因爭議過多,目前仍卡關;一個法案,若能增進兩造雙方公平的利益、有更和諧的關係,社會大眾當然會樂見其成,但是此法在醫界看來,既無法減少醫療糾紛、無法減少醫療訴訟、也無法改善醫病關係,若不經過審慎研議就強行通過的話,未來將會有更多的黃小姐出現。事實是,要栽培一個專業婦產科醫生需幾十年的時間,但是要毀掉他卻只需要一場記者會!北榮死胎案的發生,盼能成為一個借鏡,呼籲政府重新審視醫病關係的重要性,重新擬定公平、完善的《醫糾法》,也期盼社會大眾能用理智、客觀的態度來看醫病關係,及重視醫護人員的權益。不然,台灣的醫療環境將持續向下沉淪,黑暗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屆時,醫病雙方就全盤皆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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