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林旻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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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如虎口,意外發生是常有的事,不論行人、汽車、機車族,為了自身安全保障及避免財損,都會投保意外險及車險。但現在人求償意識高,除了汽車與汽車對撞的交通意外損失外,機車族撞到汽車所發生的財損,往往也是一筆不小的金額,尤其,萬一撞到的是高價車、或是第三人向其求取高額賠償,許多機車族更是無力償還。

根據道路交通事故肇事件數統計,民國101至105年,機車發生交通事故件數占比約為50.7至52.4%,占總事故半數以上;而國內機車族多數是小資族,若機車騎士撞到他人,致使第三人受傷或死亡,被求償金額可能會讓騎士未來經濟頓時面臨困境。

最近一家產險公司推出國內首張機車超額責任保險,該機車綜合險除了強制責任險、乘客責任險、駕駛人傷害險(自摔自撞)、任意第三人責任險基本保障,另外增加1,000萬元超額共用保額。此張機車超額責任險保單,主要訴求平均每天保費不到10元,但可轉嫁機車族撞到超跑或者撞傷第三人而被求償的風險;以普通輕型機車為例,年繳保費1,748元,就可買到高達1,000萬元的超額責任保險。

值得注意的是,機車族若不小心撞到昂貴的高價車或跑車,即使僅撞壞一個保險桿,汰換價格或維修護可能就動輒百萬元起跳,機車族除了強制險外,若再投保超額保險,可減輕意外賠償費用的負擔。

不過,此張機車超額責任險保單,駕駛人若是酒駕、吸毒或無照駕駛,以致第三人或乘客發生損害,並不在理賠範圍內。此外,被保險人一定要是被保險機車的車主,至於駕駛人只要經過車主同意使用被保險機車,都在理賠範圍內,但若駕駛人未經車主同意而駕駛該機車,以致造成第三人或乘客發生損傷,保單將不理賠。此張保單主要是針對第三人責任的理賠,包括體傷與財損;乘客的部分,則是只有體傷不含財損。

國內業者推出的汽車超額責任保險,早在十幾二十年前就有了,機車超額責任保險,直到現今才有業者首次推出,主要因為過去產險業者認為市場需求較小,但近年來機車衝撞高跑、高價車情況屢有所聞,且現代人求償意識高,透過機車超額責任險保障,當發生車禍時,不致造成自身或受害者家庭陷入經濟困境,可充分發揮保險單轉嫁風險的功能,因此,這種低保費、高保障的商品,將有機會獲得小資族青睞。

註:「超額責任險」是什麼?請參見保險e聊站- –http://forum.i835.com.tw/forum-f6/topic-t4014.html

「超額責任險」為「第三人責任險」的附加險,用來彌補強制險及第三人責任險的不足。

【理賠狀況】

  超額責任險不分財損或體傷,針對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不夠賠的部分,即能在限額內理賠。

  以小明的保險為例:

  1.強制險:死殘最高200萬/醫療20萬

  2.第三人責任險:死傷300萬/一次事故限額600萬/財損50萬

  3.超額責任險:1,000萬

  以下列狀況說明,在有無超額責任險的狀況下,分別要負擔多少費用: 

◎ 撞到車賠200萬

  1.無超額→強制險不賠,第三人責任險50萬。還需自付150萬。

  2.有超額→強制險不賠,第三人責任險50萬,超額責任險150萬。不用自付。

◎ 撞死四人共2,000萬(500萬/人)

  1.無超額→強制險200萬x4=800萬,第三人責任險一次事故最高600萬。還需自付600萬

  2.有超額→強制險200萬x4=800萬,第三人責任險一次事故最高600萬,超額付600萬。不用自付。

※ 例子僅供參考,理賠請依實際狀況為主。

  第三人責任險針對體傷,通常有單一事故的限額,而財損部分,若要提高保額,其保費亦不便宜,此時便可透過超額責任險拉高保額,避免因車禍被鉅額求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