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文義
行政院決定提供國外人才來台租稅減免優惠,本國人卻沒有減稅,未來本國高階人才與外國人才的租稅負擔差距將再拉大,並形成另一個不公平。
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達45%,高稅率導致國內企業吸引人才出現困難,但財政部解決的方式,居然是只對來台的外國人才減稅,本國人仍維持45%的高稅率。這種重外輕內的作法,無疑將進一步加深內外資稅負的不公平。
只優惠國外人才 公平嗎?
個人綜所稅率過高,起因於財政部2014年推出的富人稅,將股利所得含抵稅權減半,同時把年薪上千萬元者的綜所稅最高稅率,由40%調高到45%。原本這項作法是想從高端富人身上擠出稅收,但卻也意外加重了高階人才的薪資稅負。
我國個人稅制是採綜合所得稅制,個人須把薪資、股利、利息、租金等多種收入合併為綜合所得申報,當個人綜所稅率拉高到45%後,並非只打擊到靠股利收入的富人,連帶一些靠智慧與高階技術的高級人才,取得的薪資稅負也一併被加重。而高稅負又使得國內企業同時面臨留不住國內人才(可能被境外挖角),以及無法吸引境外人才來台(因稅負太重人家不來)的雙重困境。
行政院因而要求國發會研擬協助企業留才方案,但只偏重於吸引境外人才來台,並要求財政部配合對於國際人才來台工作者,給予薪資所得稅上的優惠,即外國人薪資可能不必適用45%的高稅率。然而,方案中並沒有提到對本國人才薪資的減免優惠,本國高階人才的個人薪資最高稅率仍是45%,這種留才方案哪有公平可言?
財政部長許虞哲表示,以企業的國際競爭態勢,各國都在搶高階人才,而外國人到我國工作只要居住滿183天,在報稅上就視同本國人,個人所得稅率就會衝到45%。這一部分財政部會配合行政院的留才方案進行修法,適度降低外國人的稅率,達到留才效果。許虞哲說,至於本國人薪資最高稅率仍維持在45%,「財政部也不是鐵板一塊,都不能檢討,但必須等到社會對此有共識後,才會一併檢討。」
許虞哲特別強調「社會共識」,正是因為財政部只要提出將綜所稅最高稅率往下調的聲音,外界就不斷批評這是在圖利高所得者以及圖利財團;在這種氛圍下,如何修改並降低本國人綜所稅最高稅率?即使提出修法方案也無法完成立法,但財政部了解稅制中內、外資不平衡的問題,未來逐漸凝聚社會共識後,再對稅制做通盤檢討。
稅負差距大 加速人才外流
此外,原本外資在投資上的實質總稅負只有33.6%,已遠低於內資的投資總稅負45.679%,投資的稅制已明顯對內資不公平,現在若財政部再對外資高階人才減課綜所稅,本國人仍維持高稅率,那內、外資的租稅負擔差距更擴大,將加速資金與人才外流。
內、外資在投資稅負上的不平等,過去已產生本國資金到境外變身為外資,再回國投資的避稅手法;最近,更因為行政院有意將遺贈稅率由10%調高到20%,資金外移的速度恐怕會加快。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會計師許志文指出,不少高資產客戶最近一直在問會計師的問題就是:「要把錢放在哪裡?」
許志文表示,台灣其實是個小型經濟體,人才和資金的黏著度本來就比較低,因此,在稅制改革的設計上,應考慮改採和新加坡、香港,以輕稅及注重經濟發展為主的思維比較實際。
同時,以往不少留學生學成後會回台灣創業,這些原本在海外的人才,若因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回台投資就要適用高稅率;如此,只有逼他們留在國外繼續發展,或是取得外國籍再回來台灣發展,以適用低稅率,但這實在不利於台灣的留才策略。
富人稅制中,將薪資的最高稅率拉到45%,絕對不利國內企業留住人才、提高競爭力,行政院及財政部對此不能採取鋸箭法,只對外國高階人才減稅,把本國人薪資高稅率的問題,留到以後再解決;況且,既然對薪資課高稅是錯誤的政策,新政府執政後,就該立刻改掉,否則政黨輪替要做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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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獎勵重外輕內 人才、資金閃更快 外國人減稅 本國人再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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