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強迫不代表就沒責任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維寧
中聯致癌油風暴方興未艾,在網路節目《鄉民大學問》上, 民進黨發言人吳崢為失誤執政辯護, 與前蘋果日報記者黃揚明針鋒相對,唇槍舌劍展開激烈爭辯, 節目筆者耐心從頭看到尾,形容雙方臉紅脖子粗不為過, 黃揚明為芸芸眾生護食安,音調升八度情有可原, 吳崢也護黨護主心切,遺憾辯白似是而非,看似有理實則無理,「 又不是我逼你吃你跟我大聲幹嘛」聽眾無法苟同, 群情激憤輿情炸鍋,因為你是執政黨,你的政權嚴重失職, 誤食毒油我們民眾可是完全被蒙在鼓裡,是無知「善意第三者」, 被動身不由己也!原來民進黨認為消費者是明知故買, 毒油流入市面責任在誤食糊塗蛋,不在無良業者及無能政府, 若是菸酒公賣局商品封面有標示「吸煙喝酒過量有害健康」警語, 老菸槍跟酒鬼願者上鉤,大家彼此沒話說, 你致癌食用油悶聲不響混入市場,不能這麼講好嗎?
皇帝說他沒逼窮民行乞,賴清德說他台獨沒逼軍人上戰場送死, 中國說他沒逼台灣跟邦國斷交,選民也說沒逼不會執政的民進黨硬要 執政,諸如此類邏輯不通例子舉不完,「金三角」 大毒梟昆沙也沒拿槍逼世人吸嗎啡,即使17世紀英國東印度公司, 其鴉片也只靠走私及施壓清廷開放進口, 並沒有挨家挨戶逼人民抽鴉片, 今天台北市的老鼠更不是蔣萬安市長叫牠們去的, 內湖塞車也不是蔣市長逼他們去那裡上班,雖說美貌會老去, 財富會失去,生命會離去,人都是人生的體驗者, 但奸商毒食可沒人想花錢體驗。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就此發言人言論爭議,民進黨立院黨團幹事長莊瑞雄打圓場表示, 執政黨面對食安事件本就該虛心接受外界批評, 場面話說的倒是漂亮,但觀之府院態度與黨籍綠委對外言論, 絲毫看不出些許虛心接受批評誠意,甚至喧賓奪主賊比人兇, 政府上下未聞一句道歉,沒讓人民感受一絲絲歉疚悔意,歌手黃妃《 追追追》歌曲中一段歌詞─「什麼款ㄟ梟雄迫阮策馬墜風塵… 嚥氣啦麥擱那麼大聲對我說話…」,若非食安狼煙升起, 消費大眾心肝如蔥蔥不能藉酒消愁,誰愛跟官員大小聲, 需要上媒體興師問罪。
我往別人家灌毒氣,毒空氣是你自己要呼吸的, 氣體中毒關我鳥事,或者我把老鼠藥丟入井裡害村民集體中毒, 我又沒逼村民喝井水,歪理通嗎?販毒者也沒有逼吸毒者吸毒, 吸不吸毒個人自由,毒販為何犯法?「無被害人犯罪」 的吸毒礙到誰,他們又為何犯法?販賣槍枝沒逼人購買, 蛇蠍娘子金鑲玉在大漠邊關開黑店「龍門客棧」, 她又沒強迫商旅過客投宿,釣客沒要魚兒上鉤,是魚自願上鉤的, 以上加害與被害皆咎由自取乎?
家父當兵目睹旅部情報官很壞, 故意把臉盆擺正蹲著專心看低處的輔導長頭頂,突然從後面呼叫他, 害輔導長應聲起身頭撞臉盆,氣的罵過份, 情報官陰險笑稱是你自己撞上來的,又不是我拿臉盆砸你, 輔導長反問我偷偷地拿刀架你後頸,再假裝叫你, 你轉身人頭落地也不關我的事嗎?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刑法論犯罪刑責的該當性,講行為與結果兩者間具相當因果關係, 創造風險者必須管控風險,否則違法,例如燃燒稻草延燒鄰田農稼, 或濃煙造成連環車禍,需負民刑事責任。因之政府製造毒油風險, 消費者誤食豈能無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