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琪拉編譯)
荷蘭上訴法院近日判決,貝殼石油沒有義務在 2030 年之前大幅減少全球供暖污染,這對推動能源公司放棄化石燃料的努力造成了打擊。這項裁決發布的時間與正在亞塞拜然首都巴庫舉行的年度氣候變遷締約方大會第 29 屆會議的時間同步,推翻了先前對這間英國石油和天然氣大公司必須大幅減少碳排放的裁決。
殼牌 (SHEL) 首席執行官 Wael Sawan 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我們對法院的裁決感到滿意,我們認為該裁決對於全球能源轉型、荷蘭和我們公司來說都是正確的。」
殼牌對 2021 年做出的先前裁決提出上訴,該裁決要求該公司在 2030 年將二氧化碳排放量較 2019 年的水準削減 45%。其中包括其自身營運及其銷售的能源產品的排放量。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雖然海牙上訴法院裁定殼牌有義務限制其二氧化碳排放量,以保護地球免受危險的氣候變遷的影響,但它表示,氣候科學界對於殼牌等個別公司應減少的具體減排百分比尚未達成充分一致。堅持。因此,它駁回了先前的裁決。週二的裁決指出,殼牌已經在努力減少其自身業務的排放(即所謂的範圍 1 和範圍 2 排放),因此強迫該公司減少因使用其產品而產生的更大的排放(即範圍 3 排放)並沒有幫助。殼牌表示:法院的裁決不會減少客戶對汽車汽油和柴油等產品的總體需求,也不會減少對家庭和企業供暖和供電的(天然氣)天然氣的總體需求。
對殼牌提起訴訟的環境運動組織「荷蘭地球之友」對結果表示失望。不過,組織負責人也表示:「法院確認公司…應對氣候變遷造成的侵犯人權行為負責。法官也表示,殼牌正在籌建的800多個化石燃料項目與其按照人權原則行事的責任相矛盾。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原則…可以在未來的法庭案件中使用。」
他們表示將會研究這項裁決,然後再決定是否向荷蘭最高法院提起上訴。投資平台Hargreaves Lansdown的分析師Joshua Sherrard-Bewhay表示,殼牌的成功上訴向高排放國發出信號,表明它們目前不受國際框架管轄,並援引《巴黎協定》,該協定要求幾乎所有國家大幅減少碳排放污染就是一個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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