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李建宏
日前發生未成年私自駕駛家人的車輛釀成死亡車禍的重大事件,也引發了社會輿論的撻伐,最直觀的都是批評肇事少年的態度不佳及家人沒教好,但事情的本質並非如此的簡單,這一陣子少年犯罪頻發,除了原生家庭的教養功能產生障礙外,犯罪代價過低,教育體系的崩壞也是助長青少年犯罪的根源,一則在教育上沒有將孩子導入正途,二者我國法律對於青少年的犯罪刑責極低收不了嚇阻作用,以至於從疥癬之疾釀成心腹大患,今天因為少年私自私自駕駛家人的車輛而枉死的路人,其責任是整個社會需要承擔。
「鄭子產有疾。謂子大叔曰:“我死,子必爲政。唯有德者能以寬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鮮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則多死焉,故寬難。”疾數月而卒。
大叔爲政,不忍猛而寬。鄭國多盜,取人於萑苻之澤。大叔悔之,曰:“吾早從夫子,不及此。”興徒兵以攻萑苻之盜,盡殺之,盜少止。」出自子產論政寬猛。
今天青少年的犯罪頻發,這與相繩的刑罰過低有不可推卸的責任,固然青少年犯罪依據少年事件處理法的規定,刑罰從輕以教化來代替刑罰,但是近來屢屢發生的青少年犯罪,細故刺死同學,再看看這個無照撞死路人的事件,足見少年事件處理法及整個少年矯正體系有很大的漏洞,當刑罰及輕教化又沒有相應效果,自然難以收效,然後青少年犯罪屢禁不止。
亡羊補牢為時不晚,我們現今的少年矯正體系及少年事件處理法確有檢討的必要,首先犯罪的代價要從重,甚至監護人如果教養不力導致犯罪,也應該有連帶刑責,才有機會收嚇阻的效果,究其根源而論,一個犯罪的青少年,背後除了玩忽責任的監護人外,過於寬縱的法律及扭曲的社會風氣也是難辭其咎的因子,試想當車禍撞死人,殺人及當詐騙車手,甚至如刑法中罪名的作奸犯科,都是還沒成年的青少年做出來的,本身就是一件細思極恐的危機,這個危機的產生是整個社會的責任,如果我們要告慰枉死的人,首先要究其根源避免悲劇再度發生,刑罰從嚴,矯正教化的體系也要從嚴以對,並刑法增列監護人疏於管理導致未成年犯罪的刑責,各方面的亡羊補牢,才能不讓悲劇重演,才是告慰亡者修補傷害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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