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i草根影響力新視野╱記者林旻柔】

農曆新年將到,連假期間,消費者利用大眾運輸工具返鄉或出國機率大增,加上今年有九天的長假,民眾可能遇上買票之後要退換票的問題,會不會被扣高昂的手續費?台灣的交通運輸業者是否都符合規定呢?消基會近日對海、陸、空運退票手續費進行一項大調查,揪出違規超收手續費的不當業者,提醒民眾注意自身的權益,避免在假期中高興出遊卻敗興而歸。

該項調查主要鎖定廉價航空、離島固定航班載客船舶、國道客運共三十家公、民營業者。根據整體發現,廉價航空因消費權益保護機制不足,無法具體規範業者行為,故業者自訂的退票規則充斥著消費風險,民眾若稍不留意,便誤踩退票地雷;離島海運方面,固定航線載客業者收取的退票手續費,有半數業者違規超收,三家業者違規縮短申退時間;國道客運業者的總體表現較佳,只有兩家業者超收手續費。

近年來廉價航空打著低價策略,快速襲捲旅遊市場,但許多受價格吸引的消費者,因不熟悉業者經營模式,導致消費爭議頻傳。此外,國際恐怖攻擊事件增多、跨國傳染性的新興疾病發生機率也增加,機票行程出現異動或取消的可能性大增,對時間需要彈性空間的消費者而言,廉價航空並非首選。

消基會此次抽樣十家廉價航空業者,檢視各家訂出的退票辦法與手續費用,包含:臺灣虎航、V Air威航、香草航空、亞洲航空、樂桃航空、香港快運航空、捷星航空、易斯達航空、德威航空、酷航。調查結果發現,十家業者中有臺灣虎航、V Air威航、亞洲航空、香港快運航空等四家航空業者拒絕接受旅客因個人因素的退票申請,若發生乘客無法順利成行的臨時狀況時,購買的來回機票的票價等於全遭沒收。

值得注意的是,為增加旅客的方便性,廉價航空雖推出票價較高的可退式機票,但仍要求要加收退票手續費,並附帶不得退還加購服務費用條款,提醒消費者千萬留意。根據消基會的調查結果發現,德威航空收取退票手續費3000元(來回票,下同),費用最高、易斯達航空手續費2500元、香草航空收取手續費2380元、捷星航空則要收取50澳幣(約1184元新台幣)、樂桃航空收取800元。另一方面,接受退票申請,但不退還加購服務費的業者,包含:香草航空、樂桃航空;此外,酷航只接受來回票無償退還回程的規定,等於消費者花錢購買的機票,半數將遭到沒收。

海運方面,針對離島固定航班海運載客業者的退票規定,消基會抽樣調查十家經營台灣本島往返馬公、綠島、蘭嶼、小琉球的公營與民營航運業者,發現達半數業者違反規定,向旅客超收退票手續費。其中,違規超收退票手續費業者,包含太吉之星號(海有航運)違規超收最嚴重,竟達票價的10%至30%,該業者也針對清明、端午、中秋節等特定假日,索取退票手續費30%;東琉線翔信號(東琉線交通船聯營處)、金星三號(大發輪船),收取手續費20%;由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經營的南海之星號,同樣超收退票手續費為20%;綠島之星(龍鴻航業)收取手續費為5%至15%。

此外,該項調查也發現,違規限縮退票申請期限的不法業者有三家,其中綠島之星最嚴重,要求消費者最遲必須八天前申請退票,否則沒收全數訂金;太吉之星號則要求三天前須通知取消交易,否則無法退票;凱旋三號要求一天前退票,同樣不合規定。事實上,根據交通部104年11月公布的《國內固定航線載客船舶乘客運送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業者收取退票手續費,最高不得超過票價的百分之十,退票時間可在表定開航時間發航之前辦理。民眾若要選擇海運工具返鄉,務必留意自身權益。

國道客運方面,針對退票手續費規定,消基會調查六家經營對號車票業者,其中有兩家違反規定,收取10%票價的手續費,分別是阿囉哈客運以及葛瑪蘭客運。 其他合格的業者為日統客運、國光客運、和欣客運以及統聯客運,退票手續費收取10-15元。消基會另調查四家經營不對號車票的國道客運業者,包含首都之星、豪泰客運、台中客運以及大有巴士,全數符合無償退票、退票申請期限的規定。

春節連假期間,民眾不論是出國旅遊或是返鄉過年,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應慎選業者,以保障自身權益。尤其近來廉價航空盛行,愈來愈多消費者短程旅遊選擇搭乘廉航,但多數人不熟悉其相關規定及「使用者付費」的規定,因此必須承擔較高的風險,建議民眾購買機票前問清楚相關規定,才不會因想節省機票成本,卻遇上退票遭拒或被扣一大筆手續費而得不償失。此外,也建議政府應成立低成本航空的服務評價小組,或委託第三方公正團體進行監管與資訊蒐集,並定期對外公布訊息,做為消費者交易時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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