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全民納稅錢養死刑犯 潛在大民怨也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維寧
民怨一籮筐,綠閣揆三番兩次斥資百億大撒幣以平民怨,其實弭平民怨未必樣樣要傷財,正所謂享受不在花錢多,例如「求其生而不可得」的死刑犯,幾顆子彈解決,還可節省不少米糧呢。
選前擲骰子眾死囚裡拉1、2個倒楣鬼出來法警「練靶」,蔡政府放屁安狗心,說明民進黨狗改不了吃屎〈廢死〉本性,法務部又好幾年未曾槍決死刑犯了!目前死刑定讞尚未執行者有三十餘名,法務部假人權之名拒絕執行死刑,卻礙於多數民意仍反對廢死,不敢貿然推動,只好偷雞摸狗搞小動作,推辭再審或釋憲救濟中礙難執行,頗有玩弄刑事訴訟法之嫌!
「緩死刑」在台灣猶未立法,卻已施行有年,部長走在法律前端硬是了得,「死緩劇」真乃未演先轟動!中華民國法令千萬條,但不知那一條法律授權法務部長可無限期暫緩死刑之執行?法務部擅作主張不執行死刑,豈非以死刑第四審、最高終局審自居?最高法院死刑判決豈不「僅供參考」不具拘束力、既判力及執行力?三審法官一再做白工,判了被擱置「檔案室」,或打入冷案冷宮,高薪其輩又究竟為誰辛苦為誰忙呢!
圖片取自:(FB 蔡英文 Tsai Ing-wen )
重複犯罪、重複被害、犯罪熱點、熱門財物等犯罪學名詞,說明了少數人犯了多數罪和少數人有被害經驗卻多數人存有被害恐懼之「80-20法則」,犯罪者、被害者往往固定人,犯罪地與犯罪贓物也有「熱門焦點」,如特種行業場所定然被視為治安顧慮區,開雙B轎車必然竊賊與搶匪覬覦目標,故只要徹底處理掉這極其少數犯罪源,就能守護絕大多數守法人,遺憾腦筋打結的民進黨蔡政府,寧愛作奸犯科之輩,不愛安分守己良民,奇哉怪哉!刑法有所謂「即使我願、我亦不能」之不能犯,也就是說「是不能也、非不為也」,治安敗壞,刑事政策應該要採用威嚇手段使潛在犯罪者不敢妄動,焉有懷柔變相鼓勵犯罪之理!法務部假仁假義包庇罪大惡極罪人,且拿納稅人的錢「包養」死囚,卻又要真仁真義號召所屬捐一日所得濟助水災風災,「真假仁義」一手包,這種反其道而行的兩面討好,最是惹民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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