恢復軍事法庭有其必要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李建宏
今年兵役制度將恢復一年的義務役,除了引發各界的討論外,同時也有其隱憂存在,因為軍事法庭的廢除,軍事審判移到普通法院審理,導致在部隊違法亂紀甚至抗命的行為犯罪代價極輕,其隱憂在於在四個月軍事訓練役當下如此短的役期違法亂紀甚至抗命的行為居高不下,恢復一年義務役但是軍事審判形同虛設的情況下,如何要求軍紀與服從將是一個隱憂及考驗,而事情的癥結其實並不難懂,問題就出在移給普通法院審理的軍事犯罪案件,其弊端在於承審法官及起訴的檢察官往往不知道部隊的實務經驗,以至於做出看起來相當離譜且不合比例的判決。
圖片取自:(國家人權博物館官網)
過去軍事法庭的弊端在於過於人治色彩,且不夠透明常常以軍事機密規避合理的透明化監督,以至於冤錯假案不在少數,但因噎廢食完全廢除軍事法庭絕對是一個開倒車的行為。正常的做法應該將軍事檢察官及軍法官整個審理體系併入法務部的普通法院,以獨立法庭的樣態運作,同時導入一般法官及檢察官的會審制度,甚至應該導入現役及退役軍人的陪審制度,更可以配合國民法官制度選預備役出身的社會人士會審,如此可以兼顧審理的合理性及專業性,達到約束軍紀的目的。
曾經有個案例當一個衛哨失職打瞌睡的案件,被法官以未有明顯危害部隊為由輕判,這個案例凸顯普通法院對部隊運作實務沒有實際認知導致這樣無法有嚇阻力的判決,當軍事案件移給普通法院審理迄今,我們看到的是軍紀難以約束,抗命不服管教甚至暴行犯上的案件節節升高,其因果關係很明顯,因為不再實施軍事法庭制度時,讓普通法院來承審就會產生與部隊實務脫節輕縱的情況,軍隊本身就是特殊群體,需要高度的訓練及服從性,更要嚴格的紀律約束,以目前這樣因噎廢食產生的畸形制度,加上教育上出了問題,導致軍隊難以約束軍紀,縱然法辦往往犯罪代價低,變成無法收矯正之效,國防部應該主動與法務部會商恢復軍事法庭,在公平透明的前提下做為約束軍紀的最後防線,如果一個軍隊無法要求軍紀,讓這樣的軍隊投入作戰絕對是一大災難,特別在四戰之地的台灣更是如此,恢復軍事法庭在目前軍紀要求不彰的環境下絕對是必要之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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