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莊清隆 

憲法法庭113年9月20日釋憲判決嚴格限縮死刑條件後,首件逆轉逃死的惡例判決終於出現。

最高法院10月4日對劉男劫財劫色鎚死退休女教師案,歷審五度判死;更四審認定劉男犯行是隨機偶發,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改判無期徒刑,檢察官上訴,與以駁回,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還特別強調「符合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的判決意旨。」

此案發生於10年前,劉志明2014年12月3日帶鐵鎚想找提分手前女友未果,到高雄市孔廟旁小公園休息,見買完菜的退休女老師正要開車離去,趨前強搶走車輛,自己坐入駕駛座,再將女教師拖入後座,拿鐵鎚敲她頭部,害女老師當場昏厥。

劉志明事後見女老師甦醒,再拿鐵鎚重擊她的頭13下,再搶走死者皮包裡2000元、性侵,最後將女老師反鎖車內逃離現場,女老師最終因頭部頂骨和額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並大量出血身亡。檢警事後調查,發現女老師不僅被性侵,乳頭還被咬掉、吐一邊。

劉志明一審被依強盜殺人、強制性交等罪判處死刑,歷審均認定劉手段殘忍,五度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更三審判死理由指出,劉以鐵鎚敲女老師一下後,竟再猛打13下,漠視生命,造成損害至重至深,若僅判無期徒刑顯違背正義,判死刑「罪責相當」,另鑑定結果認為劉是「高危險群」,再度犯案可能性不低,被關押監禁後也未明顯改變,難期待可教化。

不過,案件上訴最高法院後,合議庭認為更三審判決死刑理由不完備,有再調查釐清必要,再度發回更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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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wikipedia

更四審認為,劉志明強盜部分僅有自白,欠缺其他證據補強,劉當時是隨機萌生強盜犯意,進而殺害女老師,不是預謀犯案,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另依據精神鑑定、量刑評估等調查結果,認為劉只要保護因子大於危險因子,再犯就會降低,不能完全排除有更生改善可能,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最後最高法院認定更四審有理,改判無期徒刑定讞。

受害女教師丈夫接受中央社記者電訪坦言「對司法和政府絕望」,他表示,訴訟過程中最高法院法官甚至當庭當著受害家屬的面,教導殺人犯辯護律師如何論述,甚至法官也當庭承認是「罪大惡極」,但到最後判決卻說是可教化。他憤慨說「最高法院就是最高爛院」。

最高法院為讓劉犯逃死,玩弄文字遊戲,強詞奪理,前後矛盾,毫不避諱,可見一斑。

從本案審判的過程看,最高法院已成執行民進黨「廢死」政策的政治馬前卒,以不斷發回更審為手段,直到有沆瀣一氣的法官改判死刑為無期徒刑為止,才會罷手。

民進黨是主張廢死的政黨,從1986年創黨後,黨綱就提到「尊重生命,嚴防冤獄,研議廢止死刑的可行性。」2016台灣再度政黨輪替,民進黨二度執政,總統蔡英文8年任內僅執行二人死刑。大法官這次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幾乎等同台灣今後已成「廢死」國家。

台灣歷次民意調查,反對「廢死」的民眾都超過80%以上,但吊詭的是兩次總統大選,2020蔡英文得票率達57%,2024賴清德也有40%。假如與80%反「廢死」人數做比較,可說台灣至少有40%的人是昧著理智與良心當政治芻狗。這其中包刮意識形態鐵桿者,精神分裂或雙重人格者,「斯德哥爾摩」患者情緒勒索(Emotional Blackmail, FOG)囚徒。換句話說台灣民眾有40%精神或心理不正常,這是非常可怕的現象。

至於約10%「廢死」聯盟與人權組織成員,他們被批評偽善,無同理心,譁眾取寵,所以法醫高大成喊:若這些人至親遭殺害還能贊同廢死…我才佩服。

白冰冰也說我們納稅人不養禽獸,其實有些歹徒的惡行,說他是禽獸還玷汙禽獸的名稱。例如2018年5月31日陳伯謙在野居草堂性侵高姓女子,案發後將對方勒斃肢解成13塊,並把左側乳頭及外陰部切下,試圖製成標本留念。最後用垃圾袋分裝成7袋,隔日清晨分批載運陽明山國家公園沿路丟棄。

最高法院於2022年2月23日宣判無期徒刑定讞。

「廢死聯盟」一向的口號「死刑無法解決問題,但能夠解決有問題的人」,其實這後半句話正是台灣80%以上民眾的心聲,「對加害者的仁慈,是對受害者的殘忍,更是對受害親屬身心的凌遲」,以盲目的信仰,對絕大多數的社會民眾作強詞奪理的「道德綁架」,繼續凌遲受害者親屬的餘生

依這次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今後像陳進興,鄭捷等此類渣男,以及今後無論如何作奸犯科,喪天害理的歹徒都可逃死,吃免費牢飯等待假釋。

所以善良的民眾,醒醒吧!你如反對「廢死」,不願作自己,或親戚,或朋友的可能受害者,唯有下次總統大選,讓民進黨下台,換掉「政治掛帥大法官」以及「政治斯德哥爾摩囚徒」法官,台灣的司法才能重見天日,「廢死」才會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