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周杰倫昆凌小倆口夫妻財產的分配、昆凌媽媽獻策親家母葉惠美的消息傳得沸沸揚揚,原來是周媽媽葉惠美認為周董一家四口開銷漸增,有意將兒子財產交由昆凌打理,卻被昆凌媽媽以年紀還輕不懂理財為原因擋下,認為還是交由葉惠美管理較妥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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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董夫妻財產各獨立!如何在婚姻中保障自己權益?

圖片取自\周杰倫臉書。

周杰倫曾對外透露,他和昆凌雖然沒有簽訂婚前協議,但小倆口婚後財產各自獨立,他的所得全數交由媽媽葉惠美處理,需要用到錢才會向葉惠美請款,而昆凌可以自由支配自己所得。針對葉惠美打算將經濟權交給昆凌卻被親家母擋下的消息,周杰倫所屬經紀公司僅以無稽之談帶過。

不過,不是每個夫妻都能像周董和昆凌各自擁有經濟自主權,也不是每個人都能遇到像周董一樣會賺又全心寵愛另一半的伴侶。都說親兄弟明算帳,夫妻之間更需如此!如何在婚姻當中保障自己的權益、讓自己擁有足夠應付突變狀況的資源,即便都說談錢傷感情,但是沒把錢談清只是表面的和平啊

周董夫妻財產各獨立!如何在婚姻中保障自己權益?

圖片取自\周杰倫臉書。

一、先生(或太太)把賺的錢都供自己花用,讓另一方獨自負擔家庭生活費用,另一方可以請求對方給付嗎?

A:依民法第1003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家庭生活費用,除法律或契約另有約定外,由夫妻各依其經濟能力、家事勞動或其他情事分擔之。」因此,夫妻一方的確可以依雙方的經濟能力比例請求他方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喔!而且法律還肯定從事家事勞動的一方所做的貢獻,可以成為抵充給付家庭生活費用的一部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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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婚後賺的錢,是我自己的還是夫妻雙方共有的呢?

A:依民法第1005條的規定,夫妻未以契約約定財產制,就是以法定財產制為夫妻財產制,而依民法第1017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的規定,夫妻財產是各自所有的。因此簡單的說,除了特殊的借名登記關係之外,一般來說,財產在誰名下就是誰的。

三、這麼說我想怎麼處置自己的財產,對方無法過問囉?

A:沒錯!依民法第1018條的規定,夫妻各自管理、使用、收益及處分其財產。

周董夫妻財產各獨立!如何在婚姻中保障自己權益?

四、可是我是家庭主婦怎麼辦?我的勞力都貢獻給家庭,離婚難道一毛錢都分不到嗎?

A:並不會喔!法定夫妻財產制,最大的特點就是,依民法第1030條之一第一項前段的規定,法定財產制消滅時(譬如離婚或一方死亡等),婚後取得的財產剩餘較少的一方可以跟剩餘較多的一方請求差額的一半,譬如一方婚後財產剩300萬,另一方婚後財產剩100萬,那較少的一方就可以跟另一方請求差額200萬的一半,也就是1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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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他方不同意,即使尚未離婚,我可以單方請求改用分別財產制來保護自己嗎?

A:依民法第1010條規定,在某些情況下,例如對方不給付家庭生活費用、夫妻一方財產不足清償負債時、不當減少婚後財產可能妨礙剩餘財產分配或夫妻因難以維持同居而分居六個月以上時,的確可以單方聲請改為分別財產制,但記得此時就會產生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