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騎鯨人

民進黨最近最能準時上稿的,不是政策白皮書,而是告發狀。你以為這是法律劇?抱歉,比較像公關實境秀:鏡頭一邊拍「九天跟拍的受害敘事」,另一邊立刻切到對手一句「闖紅燈是客觀事實」;法院還沒排期,輿論先宣判,熱搜佔領成功。

10 月 3 日,立委王義川赴北檢按鈴,指控民眾黨主席黃國昌、凱思國際負責人李麗娟、前中央社記者謝幸恩與四名「狗仔」等共 7 人,罪名從個資法、社維法、妨害秘密一路疊到國安法,並稱自己曾「被連續跟拍九天」,連去銀行、回家、再出門,全程被黏。案件由「國安專組」偵辦,儀式感滿點。

如果你期待「國安專組」能把法理釐清,我當然也期待。但我們也得承認:把案子送進「專組」,就算是正確分流,在公關語境裡也難免被讀成「把正義放上高樓層,大家先在大廳自拍」。尤其當之前還有「不起訴處分書」的陰影在場時,雙方各自截圖、各自解讀,觀眾只會更疲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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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wikipedia臺中市政府新聞局

整起風波還暴露了執政黨把法律程序當政治策略的第一線老問題。也許是因為專業團隊太習慣戰鬥姿態,於是當對手擅長輿論攻防時,回應就不是「回到政策」,而是「再打一份告發」。結果是,法律還在走,民意已走遠。

還有一個被忽視的諷刺:王義川陳述自己是「被偷拍當事人」而非政黨幹部,法律上是對的;政治上卻註解成「個案化」。個案化的苦處是,你很難把它轉化成普遍性的公共議題,因為每個人都在問:那闖紅燈怎麼說?一句岔題,輿論散場。

要是民進黨真想把這齣戲演回公共利益,有三個簡單而殘酷的建議:

其一,停止把「按鈴」當 KPI。告發不是政績,定罪也不是政績;能把制度問題說清楚、把邊界畫出來,才是政績。

其二,要求全案公開關鍵事證與監控工具來源,並同步推出你們版本的「政治監控倫理指引」草案。把戰場從嘴上搬到文本上,讓對手只能對文本發火。

其三,把每次對手拋來的梗句,都換成一張政策圖卡。對方說「闖紅燈」,你就丟「監控治理 4 原則」;對方說「黨檢媒」,你就丟「媒體採訪準則與跟拍邊界」。當對手打算玩標籤,你就逼他讀條文,不是刑法條文,是公共政策條文。

敬告民進黨,如果告發是你們的新政策工具,那麼它至少該具備「政策的三元素」:問題定義、解方路徑、成效評估。現在你們只做了第一步的戲劇化(受害敘事),第二步交給檢調,並未同步提出制度面改革,第三步則交給點閱率,結果就是:正義既上了線,也上了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