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狗腿行徑斑斑可考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呂育綺
布袋戲《霹靂王朝》劇情,面對魔域威脅,佛教八朝元老觸念來、 因果來、變相來,道家三世道君當世道君、往世道君、來世道君, 儒教九代令公聖賢諸、風雅諸、廣文諸,頂先天武學皆不弱, 遺憾貌合神離各懷鬼胎,各嚐苦果。目前國內兩大在野黨不弱, 偏偏「合縱抗秦」不起來,吃執政黨虧, 尤其栽在司法鷹犬濫訴濫判最可惱,也最可悲, 那位獲民進黨提名即將參選市議員從政,號稱鏡檢某週刊的馬記者, 自稱一口氣豢養北檢司法哈巴狗「掛線」7年, 請問薪水階級的她那來能力負擔沉重「狗糧費」?
有人生性天不怕地不怕,鎮定不緊張,有人天生易緊張, 偵查不公開所以偵查大門深鎖,被告罰站還接觸不到外界, 檢察官偵查庭充滿肅殺之氣,不能因為被告表情緊張說話口吃, 就認定做賊心虛不打自招,或謂司法不當偵訊。 或換個角度說有人比較厚臉皮,如某些朝野政客, 有人動輒臉紅難為情,如購物不好意思殺價的筆者屬之, 舉輕可明重,舉重亦可明輕,違規未必違法,違法未必違規, 反之不違規不必然不違法,例如沒畫黃線路邊停車, 停一百年都沒事,不虞收紅單, 但萬一半夜有個酒醉冒失鬼撞死在那裡,就可能被以過失致死起訴, 因為道路解釋上只能動態使用,不能靜態佔用, 檢察官會推定你的佔用道路與酒鬼撞死存在因果關係, 你當然會不服氣抗辯, 連違規低度行為都沒有怎會構成犯罪高度行為,可是邏輯就是如此, 只是責任輕重論定而已。
柯文哲法庭上哽咽家裡沒請傭人,害「官夫人」 陳佩琪得跪著擦地板,民進黨立委王世堅吐嘲多數家庭都一樣, 他家「王太太」也跪著拖地板,柯文哲疼惜夫人在家裡表達就好。 我說在家表達疼惜就好,無異「錦衣夜行」與「為善不欲人知」, 又他是大市長你只是小立委,什麼要比雞腿呢! 貪官苛待老婆的不少,請傭人的也未必富豪與貪官污吏, 陳佩琪跪著擦地板只說明她不會應用科學產物, 吸塵器搭配免沾手擰水拖把,幹嘛跪著擦地板?除非房屋死角,「 我們家沒傭人」駁貪汙指控, 現在連政府首長宿舍的工友都撤回機關, 以前配一工友在宿舍清潔打掃及煮三餐,首長夫人各個「不動三寶」 有雙富貴手,出門有座車接送,全國家庭除了長照外傭, 幾個家庭自費請專職傭人的,金錢負擔之外, 跟陌生外人同室生活也挺不習慣, 筆者即使有那個錢也沒那種環境適應力。
家父曾有一加油站同仁,手腳不乾淨愛偷油錢, 下班結帳跟他同一組的要均分損失,夠倒楣的, 沒人要跟他一組站長只好抽籤決定倒楣鬼, 因為懷疑歸懷疑查無現行犯實據, 他也說我都請你們吃便當了怎麼會污錢, 其實請客是他偷錢掩人耳目手段, 恰似柯P以儉樸反證不貪不取清白。有員外奴婢成群, 私生活卻一毛不拔,臨終手指比著牆壁卻已說不出話, 滿堂子孫百思不解其意,一直猜員外一直搖頭, 小孫子跑過來說爺爺是要提醒待會兒記得關油燈, 這時員外方才笑笑嚥最後一口氣瞑目, 這故事說明有錢及省錢的人還是超級愛錢,至死不渝。
我們監察院公務車,只要民進黨監察委員在台灣島上使用, 都稱之為「順路合理範圍」,違法性從寬認定,反之如果是國民黨, 那怕車只在監院大門轉角外,即使熄火或空檔怠速中, 藍委坐上去即為公器私用從嚴認定貪污,嘉義某人高鐵「 無名氏300萬」事件,檢察官如何之註解?因沒起訴到法院, 害法官也無置喙餘地,沒表現司法忠犬機會。
被譽為「福爾摩斯再世」及「華人神探」, 甫去逝的國際鑑識專家李昌鈺博士與侯友宜,刑事皆無人能出其右, 穩坐國內外第一把交椅,神探其實誇大其詞,沒傳說那般神啦, 鬼王陳為民講鬼也沒最恐怖,號稱通靈少女未必真的通靈, 陰陽眼未必真能看見鬼,都是她們個人想像說詞,有點編故事感覺, 甭說有鬼沒鬼至今科學無法驗證,肉眼見無形的鬼談何容易, 不期而遇更不得了,319兩顆子彈元首槍擊案, 政治鑑定讓李昌鈺和侯友宜專業飽受質疑,推論邏輯充滿敗筆, 形象拖累折損,當然李昌鈺已蓋棺論定瑕不掩瑜。
超商錄影中請保持微笑, 顧客照建議做可能被警方以竊盜罪移送法辦,罪嫌是「 矯揉造作做賊心虛」,因為京華城案沈慶京與柯文哲會面後「 面露滿意微笑」離開,被合議庭據此推論雙方已形成默示對價合意, 判刑17年堪媲美褒姒亡國千古一笑, 當天沈慶京假使如喪考妣走出市長室,今天也許就沒事了,法官「 哭笑不得」判決認證真令人啼笑皆非呀!政壇有「微笑老蕭」 之稱的前副總統蕭萬長,那些年幸好沒去拜會柯市長,不然也將淪「 合意對價」階下囚,可是柯文哲總面帶微笑進入及離開北院, 怎麼還是判17年重刑?
圖片取自:(wikipedia )
京華城容積率全國紀錄高了點屬實,對比高雄國賓飯店重建案, 危老容積獎勵總計達1142.4%, 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為何高雄安然無恙?北部阿哲滿城風雨株連甚廣, 南部阿邁悠悠哉哉像個無事人,容積率南北司法超級雙標, 因為高雄市長是民進黨自家人,民眾黨台北市長是超級政敵, 綠營勸柯不服大可上訴,毋政治語言操作悲情, 可是整個司法一條龍綠油油經營,三審公正螺絲都鬆垮垮了, 向中國人民法院上訴救濟也許才有救吧! 大家只在乎台北京華城容積率這郎迷道途中 誰知高雄更有國賓容積率那天涯未歸人
柯文哲因案限制出境,長子日本東京大學博士班畢業典禮, 他聲請解除限制三天, 台北地院審查以我與日本無司法互助引渡機制駁回聲請。 瞧中油貪官人去鐐空,逃之夭夭,偷渡前幸好警方「亡羊補牢」 幫司法遮醜,盯梢在野人士24小時緊迫釘人, 國民黨死亡連署被當內亂叛亂罪規格偵辦,意圖以「組織」 犯罪藉機團滅,共諜案民進黨禿驢罵花和尚魯智深無法〈髮〉無天, 也見司法查藍不查綠,對藍使出孫悟空火眼金睛, 對綠睜一眼閉一眼斜視。
不久前,法務部拍賣查扣柬埔寨太子集團詐騙所得的33輛豪車, 部長鄭銘謙親到場「觀禮見證」,防詐失靈法務部不以為恥, 還敲鑼打鼓根本是恥辱當政績,鄭部長女兒如果被色狼強姦, 強姦犯拿賠償遮羞費當聘禮笑嘻嘻要「岳父大人笑納」, 你會開記者會或登報炫耀「女兒幫我賺到一筆賠償金」嗎? 警察局長愛現,到刑警隊黑槍破案展示贓物現場秀一下, 端詳摸摸拉拉槍機,露臉刷存在感也展現局長對槍枝是內行的, 部長鄭銘謙親自「驗收成果」,追訴詐欺慢好幾拍, 聲押法院不給臉,檢方滿臉豆花難為情也,執行署合法「 搜括民脂民膏」,欠政府債隱藏不少可憐家庭, 公權力有時咄咄逼人,棺材裡伸手死要錢!
樂隊只伴前奏不伴正曲,司法查不到後謝1500萬, 卻稱有前金210萬,查有姦情查無狗男女,況且「前金」 210萬政治獻金與賄賂牛頭不對馬嘴,八竿子打不上, 京華城容積率貪污圖利,賄款金流猶查不出所以然, 柯文哲案子演變至今,整體司法已淪為政治辦案無疑了, 柯文哲會不會逃亡,似乎只有民進黨認為會, 所以柯想解除限制出境, 解套方法是攜帶民眾黨徒子徒孫投靠執政黨, 找個暴風雨日到民進黨部外跪三天三夜,邀賴清德結拜稱兄道弟, 南韓戒嚴功敗垂成,下台判刑的狼狽總統殷鑑不遠, 賴總統沒軍管槍桿子可用,司法鷹犬將就一用也可, 司法瘋狗咬到會痛還有狂犬病危險,看反對黨怕不怕「關門放狗」 這賤招,聾子聽得到執政團隊瘋言瘋語,瞎子看得到賴政府專制, 三歲孩童知道民進黨民主大退步, 猛於虎苛政比秦王政好不到那兒去,國有國法家有家規, 執政動物園裡有一群烏龜。
據當事人柯文哲及其堅強辯護律師團爆料, 台北地院審理庭透露上審想參考案卷,一審猶處審理中未判刑確定, 甚至有沒有上訴人仍屬未知數,檢察官跟被告也許都捨棄上訴權, 這時間點那來上級審,審判長簡直胡言亂語,「不具名上級」 關心此案,有罪心證既定僅行禮如儀, 難怪柯文哲笑稱判決書照劇本寫,毫無客觀公正可言。 惡司法逼民眾忍無可忍,揭竿起義抗司法暴力,司法屠刀步步進逼, 藍白退無可退須步步為營,所謂置之死地而後生, 不聯手就等著被一個個送司法屠宰場,神農氏嚐百草, 沒嚐過後悔藥,在野反制執政司法鷹犬務必慎始及時, 手腳四肢被斷,頭就伸直任人砍了!
民進黨執政無方,唯靠司法耍賤一招闖江湖, 萬法朝宗司法迫害在野無所不用其極, 偵辦國民黨連署偽造文書及中天記者林宸佑「共諜案」, 還有尚情況混沌的高金素梅「三大奇案」, 出動國安人馬故弄玄虛故佈疑陣,檢調大陣仗故作驚人狀用意安在? 軍人插手治安,警察管國防,一旦軍警不務正業將如何? 調查局濫用國安之名,建議國安站易名為「狗安站」或「苟安站」。
黨檢夫妻同心,檢媒琴瑟和鳴,北檢辦案遊走法律邊緣,甚至「 以身試法」醜態百出,黨檢媒婆媳和諧,夫唱婦隨, 夫是鏡檢某週刊,婦是檢方,民進黨是公婆,歪黨執政有恃無恐, 明目張膽惡搞在野被告,黨檢有熱線,檢媒有暗溝媒介, 民進黨主張廢死卻面不改色判司法獨立死刑, 還處立決押赴刑場執行。
司法當政治走狗,無異間接之走狗治國, 就問懦弱裝溫良恭儉的國民黨, 有朝一日也許2028讓你們再執政, 會追訴造冊備忘的綠執政司法鷹犬嗎?不會就請永遠在野吧! 抵制司法濫權遂行政治迫害,不能只期待靠不住的政黨輪替, 因為那是遙遙非現時報,且「冤冤相報」會有惡性循環副作用, 人民覺醒站出來怒吼,不計代價包圍討伐司法, 審判不能建立在法庭激情之上,法官不能感情用事,每一個案有別, 女毒駕撞死派出所所長形同虐死可惡,國民法官一致判死刑, 外役監逃犯故意殘殺雙警難道不更可惡,二審至今猶豫不決, 高金案煞有其事,號稱民進黨「人間清醒」王世堅都看不下去, 偵查公開國內總代理權是鏡週刊,綽號名曰「鏡檢」是也, 雞蛋進口總代理商則是超思一人公司。
刑法量刑重點是針對過去犯行,所以刑罰乃罰過去之惡, 不是考量可否教化未來之善, 十惡不赦犯罪者就沒資格跟人家談未來了, 而犯罪時年齡與精神狀態,只是其次附帶斟酌即可,非關鍵因素, 年紀還小欠缺思慮,或者來日方長,還有醫師證明神經病, 都不是殺人免死金牌,甚至當殺人有理藉口,「我發神經」 不是向法庭討拍憑證,刑事政策及法官量刑全畫錯重點, 廢死聯盟尤其走火入魔,法院法官不是寺院法僧,代佛陀渡化眾生, 殺人償命犯罪坐牢,如此簡單道理而已,在是非顛倒台灣, 詐騙致富已然是騙徒驕傲本事,受騙都被歸咎肇因貪蠢, 自個兒活該,輕判已是必然因果宿命。
號稱「牛糞博士」的活躍社運人士朱政騏, 頭銜是前立委何志偉特助、唯一支持的民進黨北市中山、 大同議員提名參選人,突爆捲入共諜案被具體求刑5年以上, 至今執政黨已知合計出5共諜,原來民進黨才是個安養共諜窩, 賴政府才是共諜孕育溫床及潛伏中心,說來好笑, 民進黨敲鑼打鼓抓共諜,習慣跑到國民黨家興師問罪, 卻原來大言不慚敲鑼罵人親共喊抓匪諜的, 自己才是如假包換大共諜,綠共行蹤此起彼落,執政要員身邊大演「 共諜現形記」。詐領加班費及虛報差旅費,所有機關在所難免, 而且包含司法機關,筆者負責任講, 全國法院暨檢察署都有自身違法,卻只會法辦別人, 自己落腮鬍不刮乾淨,跑去刮別人細毛鬍, 本該謹守皇后貞操的司法,淪落為人皆可夫的淫穢蕩婦, 人皆可嫖的賣淫妓女,選票打倒民進黨, 全民群起而攻抗衡狐假虎威司法,和平方法只有政黨輪替寧靜革命, 不和平方法是國外的武裝革命,民主國家後者並不鼓勵, 除非官逼民反,那時才造反有理。
高金素梅「國安大案」佈線十幾年,端出三大案大雜燴, 而且已經判無罪的舊案也冰箱拿出冷飯重炒,雷厲風行雷大雨小, 萬人響應無人到場,民進黨司法老愛考古及鑑定古董, 某些司法人甘當當權者政治走狗,就由「牠們」去吧! 然而立法院會期每年兩次,自行集會,第一次自二月至五月底, 第二次九月至十二月底,必要時得延長。 故而二月一日係憲法法定會期,實際立院決議何時開會不在考慮, 而立委除現行犯,非經立法院許可不得逮捕拘禁。 因之院會期間司法狂犬想咬高金素梅,先徵得國會允許再說吧。 另外,依法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事項包括所犯所有罪名, 告知後認為罪名變更者應再告知, 搜索應保守秘密並注意受搜索人名譽。瞧當天SNG立院現場轉播, 記者成網紅直播主,第一手獨家請問誰洩的密? 高金委員至今罪名成謎,眾說紛紜,這壓根兒不屬偵查不公開範圍, 未免離譜又違法!
筆者偷得浮生閒暇「考古」挖司法謬行, 有感而發評論下列兩件檢察官違法亂搞行徑:
一、以下這瑕疵搜索,光法制面就站不住腳。
烏龍共諜案民進黨政府屢見不鮮, 向心與龔青夫婦於2019年旅台期間,莫名其妙捲「王立強事件」 搭上大選共諜便車,遭限制出境足足境管近4年才無罪確定, 含冤含恨含淚返回大陸,國安單位還自編自導自演自問自答, 揶揄數落他倆「感激涕零」,意思說他夫婦倆心中有愛,沒有怨憤, 而且感恩台灣政府「法外情」不殺之恩, 此貽笑大方事件已然登上國際版面!
我國憲法「期望」兩岸有朝一日統一, 但在台灣主張統一的新黨黨工, 竟在蔡英文執政第二年遭到檢調單位搜索約談, 證人被當重刑被告不友善對待的新黨黨工王炳忠等人, 住處遭違乎常理搜索,搜索羅生門案情不但讓外人霧裡看花, 究竟誰是真正違法者,兩方爭執初期越演越烈, 有單元劇變連續劇感覺,撇政治效應後遺症不研究,檢警莽撞「 踢館」統派,難道不擔心踢到鐵板,新黨雖小, 好歹也是官方認證之名門正派,該黨按鈴申告搜索違法, 元配變小三是歌名,官兵淪強盜案例古今中外常發生, 這案子公訴官會否「正義轉型」成邪惡被告,按理很難說, 觀眾原拭目以待,不意卻不了了之成「無言的結局」!
好漢不吃眼前虧,但雖說民不與官鬥,然而時代不同,人心不古, 權利受侵害當訴訟據理力爭,「民告官」屢見不鮮,官逼新黨反, 該黨副掌門人李勝峰於記者會也不示弱宣稱「民必反之」, 頭洗一半的司法公權力當然不能心虛膽怯,況且「鑄成大錯」 後悔也難回頭了,唯有硬著頭皮將錯就錯,這場大人挺小孩衍生的「 集體械鬥」差點勢所難免。
此一事件,筆者僅提出兩點強制執行公務員之違失疑慮供參考:
第一,搜索票須由法官恭親簽名,並得對執行人員為適當指示, 此乃刑事訴訟法白紙黑字所明文規定,本次搜索, 核發法官居然漏為簽名,究竟粗心疏忽或明知偷懶,原因不詳。 既然連簽名都遺漏,沒作適當指示就屬當然耳!不過作不作指示係「 得作」裁量性質,有無簽名則「應簽」無彈性空間, 足以影響公文書本身效力,法院辯解法官有用印,引用「 蓋章與簽名生同等效力」論定程序完備,其實不是這樣解釋的, 查民法立法之時代背景,民初目不識丁文盲多, 考量契約當事人不識字,權宜之計許印章代簽名, 畢竟規範的僅民事紛爭,法官高知識份子,有親自簽名能力, 又判決斷定自由財產權,甚至定生死,公法效力焉得不慎, 簽名不易冒充,印章人人能刻,簽名、蓋章、簽章, 之間有區學問大,若允便宜行事, 冤案全賴給同事或當事人偷蓋章不就得了?
第二,搜索主體為檢警毫無疑義,客體只限被告、 犯罪嫌疑人或第三人之身物及住宅亦毋庸置疑,但於此必須注意, 前二者必要時方得搜索之,對第三人搜索尤須以「 有相當理由可信為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或應扣押之物存在時」為限, 換言之,第三人搜索須附麗於有該三者因素其一存在, 故而新黨四黨工及其家屬遭閃電突擊搜索,究竟因緣於何, 搜索票可有清楚交代?
搜索票靈魂人物該簽名不簽名,法官、 檢察官與調查官難得共同糊塗,搞得發動容易收拾難,孰令致之? 拿不具效力的搜索票破門登堂入室,還高調囂張逮人, 構成違法搜索,基於毒樹果理論,不單扣押物喪失證據能力, 恐成立非法侵入暨強制罪之虞,幸好過失非故意犯,刑責較輕, 然而烏龍程度著實不可思議也!
二、搜索非比兒戲,檢察官怎能聲請「備而不用」搜索票?
當年甫調離特偵組發言人的檢察官朱朝亮, 負責前總統涉嫌洗錢貪瀆案,他移樽就教官邸審問扁夫婦, 據其事後表示,因扁珍態度合作故而事先所持搜索票乃備而不用, 這種斗膽權宜作法幾近違反訴訟規定,即便偷偷可做,也不可說也! 但瞧其對著媒體侃侃而談,好似扁家密切配合值得嘉勉, 頗津津樂道於「以德服人」事蹟, 不費一兵一卒智取屬兵法上最高戰術運用, 身為辦案檢察官切忌感情用事。
翻閱刑事訴訟法有關搜索之規定,搜索票之申請程序嚴謹, 司法警察官認有搜索之必要, 須報請檢察官核可後向該管法院聲請核發搜索票, 檢察官搜索則敘述理由向該管法院聲請,即搜索權採法院審查制〈 法官保留原則〉;而檢警搜索後, 應將執行結果陳報核發搜索票之法院,不能執行者尚應敘明事由, 此即法院事後查考監督機制。可見搜索嚴重侵害人權非同兒戲, 其限制頗多,且應保守祕密注意受搜索人名譽, 搜索跟羈押有無必要性係同採嚴格證明法則, 這也是依學者論調觀點,此由搜索票聲請, 司法警察機關須經檢察官形式與法院實質之雙重審查可窺。
朱姓前特偵檢察官, 備而不用搜索票顯示其搜索理由不具迫切必要性, 不曉得法官是如何認定同意核發? 而搜索回報時檢察官又如何將濫用搜索缺失「圓謊」交代過去? 訴訟法中有出於受搜索人自願同意之免搜索票不要式規定, 然既已大費周章聲請搜索票,就算阿扁自願同意, 倒也不必欠他這個「順水人情」改變, 況且有令狀比無令狀搜索更符法制、更有證據力、更無後遺症。
綜觀偵訊前第一家庭貪瀆案,朱檢共犯了三個錯,其一: 暴露搜索行程及過程,傷害受搜索人聲譽兼違背無罪推定原則。 其二:已打草驚蛇猶當搜索而不搜索,屬消極性濫用強制權。其三: 無必要性卻聲請搜索,陷核准法官於不義,害檢察官變「 放羊的孩子」,徒增往後聲請難度,是否爾後搜索票分成「 勢必使用」與「備而不用」兩種效果供申請呢? 最高檢察署特別偵查組聲請搜索之該管法院究是台北地院抑是對等窗 口最高法院我們不得知,但不知「該管法院」 對被擺烏龍持怎麼樣看法?
交一個朋友千言萬語、絕交只消三言兩語, 貪污夫人吳淑珍要富豪詐騙犯陳由豪去跳樓; 台獨陳水扁要和平統一的馬英九游過沒加蓋的太平洋到大陸去〈 其實是台灣海峽〉,扁家貪婪一族遠渡重洋洗錢,馬英九重返執政, 彼時彼刻政權輪替,遭吳淑珍「司法迫害」 的陳由豪實有必要泳渡傷心太平洋,回來自首作證, 毋讓檢調一搭一唱演捉放曹,法院也該速速續審阿扁餘案, 莫讓扁家這齣單元劇硬演成下不了檔的連續劇,看戲最怕「 歹戲拖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