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方剡旨
司法改革,是民進黨上一個政權喊得震天響的名頭。2016年,甫上台的蔡英文,親任召集人,召開了「總統府司法改革國是會議」。這樣的大張旗鼓,但當中最濃墨重彩的一筆,就是蔡英文在最高法院法官任命議題上的強勢主導。其餘呢?總統府、司法院與行政院搞了個司改進度追蹤平台,上面的進度,無論哪項,都給一種「聽君一席話就是一席話」的廢話感。所謂的改革,要論成果,只能在實踐上讓人民有感,但,人民的感覺是什麼?
蔡政權時代,司法改革就跟蔡英文講要補社會安全網一樣,全民無感。就算立場被外界認為偏綠的民間司改會,在2021年跟2024年,都曾發文抨擊蔡政權司改成果的零落。到了賴清德上台,我們看到的司法,已經不是什麼改革沒改、原地踏步的停滯,而是一種令人毛骨悚然,墮落式的退步與腐敗了。延續蔡政權廢死的路線,賴政權毫無顧忌的讓大法官會議搞出了實質廢死。在此舉引發社會反彈的狂浪後,就選了個死刑犯槍斃掉。搞笑的是,以往一向強調死刑不可為的多個綠色民代,在這個個案上都惦惦無聲;連廢死聯盟,就此發出的聲音也格外的蒼白無力。
本以為這就是最離譜了,結果,一個柯文哲案,本庭都還沒開,在羈押庭上的攻防,又讓人見識到檢察系統的惡質。檢察官可以用不存在證據任意栽贓給被告,連清涼影片都出來了,這要說是辦案的手段,那除了下流之外,我們還真想不出其他的形容詞。該檢察官還以視察之名,跑到被告沈慶京的病房中,要他咬柯文哲。幹過檢察官的國民黨立委吳宗憲質詢法務部時,以自身過往經歷指出,自己20年的檢察官任期內都沒聽聞過這種做法,就此法務部次長徐錫祥也回說:「醫院視察的部分,沒有。」柯案,北檢就是打成一盆漿糊,硬是要把政治獻金的問題跟貪污搞在一塊。後者,除了泣檢(三立新聞)與鏡檢(鏡週刊)的故事外,連橘子是不是依指示逃亡按現有的證據都說不上準了,遑論手上有足以讓柯文哲一刀致命的鐵證了!更簡單的講,就是射了箭非把靶化成心裡想要的樣子。這種檢察品質,司法是改了個什麼革?
本以為這就已經沒得再離譜了,結果,鍾文智案再給國人證實了司法腐敗是真無底限!
圖片取自:(wikipedia)
股市炒手「鮑魚聞人」鍾文智因違反證券交易法與犯洗錢罪,被最高法院判刑30年5月定讞。嘿嘿,人家一定讞就跑了,跑了個乾乾淨淨。當然啦,這也不是什麼頭一遭,但這人跑得之離譜,那是中華民國歷史上前所未有的司法醜聞!
首先,之前已有國寶集團總裁朱國榮逃亡案之例,司法機關就此己經被釘得滿頭包,皮早該繃緊去面對後續。而其後,第一個被電子監控的嫌犯就是鍾文智。結果,人還是跑了。好,這傢伙被電子監控了,跑到找人沒,那是自己破壞了監控具囉?呵,還就真不是,這我們就來說第二點了。他的監控具是高等法院合議庭幫他拿掉的。這已經不是有錢判生而已了,這是道道地地的有錢放生啊!高院讓他多繳個2,000萬的保釋金(保釋金總額1億),就拿掉了。拿掉之後,要不要知會檢察官?哈,沒!根本沒告訴檢察機關這樣一個刑期高達30年的重刑犯沒有電子監控了唷。這我們就要來說第三點了。這個裁定,是去年10月14日就做出來的,那大家什麼時候知道的呢?今年的3月28日!為什麼這麼晚呢?因為高院做完裁定就沒上傳啊,也就是說,這件事就這樣掩蓋了快半年!這是什麼離譜之至的操作?又為什麼會這樣?吼吼,我們就要來說第四點了。高院合議庭的審判長邱忠義就此之解釋,是直接甩鍋把責任丟給書記官,他說:「合議庭『略式裁定』之後承審法官的『書記官』要如何通知或送達,那都是書記官執行層面的問題。」這,太精彩了,我們得好好說說。
先講什麼「略式裁定」,律師當快30年的鄧湘全說,關於刑事裁定,根本沒聽過什麼「略式裁定」,用「略式裁定」關鍵字去司法院網站搜尋,除了鍾文智案這件外還找到2003年有一件刑事裁定有提及「略式裁定」,就找到這兩件。就這兩件,鍾文智這種大案就遇上了,這得有多巧?再來,書記官全體都不願背這鍋,工會直接出來打臉邱忠義!人家引用法條,清晰說明,書記官只負責在收到裁判原本之後,依照原本製作正本並送達,完全沒有任何義務在根本沒有裁定書原本的前提之下,需要去確認口頭諭知、審理單批示是否為法官裁定。也就是說,當初合議庭根本就知道自己的裁定一定會引發重大的爭議就不出裁定書的原本,也就沒有正本讓書記官送達或傳遞,所以書記官工會認為邱忠義的說法,是明知自己重大違背法令卻去踐踏書記官尊嚴的詭辯。
你以為結束囉,還沒勒!高院說高檢署同意撤除鍾文智的電子監控,高檢署卻說沒,他們認為要繼續讓鍾嫌戴著。按照合議庭的鳥樣,顯然高檢署說的比較可信。更離譜的是,民眾黨立委黃國昌爆料,高院還逼退原本的承審法官,換上鍾文智辯護律師洪昌宏原本任最高院庭長時的前庭員,而這位法官就是解除其電子監控的人。
我們的司法,就長這樣。民進黨毫不在意,只專注於用司法獵殺政敵,用司法袒護自己人。司法改革了個什麼?司法,能不是個恐怖的笑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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