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圖/文:陳木村
台灣政府在2002年制訂了一套「挑戰2008黃金十年」的發展重點計畫,其中文化創意產業即是重點政策之一,同時各縣市政府、民間社團及企業也跟著配合展開與落實。最明顯的幾個策略就是延續早期的「社區總體營造」、「商業提昇計畫」(即形象商圈、商店街)、「觀光工廠」、「相關文化園區建置」等,並透過產官學資源與機制,大量培育創意、設計、影視、動漫、文創等人才,並透過獎勵相關創意及產業創新等,才得以讓台灣在文化創意產業有些成果與展現。
但在初期資源整合與發展策略之下所建置的文創產業,在歷經十年之後因為種種因素而產生諸多的潛在問題,包含市場機制與規模、產業化概念、智慧財產權、行銷通路、人力資源整合、執行經費預算等等。
但無論如何,這個新興產業仍然是有其魅力與價值所在,因此就台灣整個文創產業發展趨勢來看,前述現象雖然是一直都存在著。但在台灣因為創意屬於比較靈活、資訊暢通的區域,因此在2012年中遂有一批產官學界人士,為了讓台灣的文創產業得以更有後續及發展,在台灣商業總會之下,又共同發起成立「台灣文化創意產業廠商聯誼會」。也雖然在這個聯誼會之前台灣也有相關的社團組織成立,如亞太文化促進協會、台灣文化創意協會、中華根文化創意協會等,但仍然侷限在某些領域與範圍裡,缺乏彼此資源互動與整合機制。
為此大家就在懷疑文創產業是可行還是不可行呢?因為面對前述各種現象,以及未有更高的經濟效益展現,所以難免引起大家的存疑與觀望。但是跟據各項新興產業的發展與趨勢來看,文創產業還是有其非常發展的潛力與契機,只因文創產業必須要能融入產業化的意識,才具有產業的生命力。
因為任何創作者或是研發者,都必須顧及消費及生活意識與需求,也就是要把文化融入產業、產業融合文化概念,包含產業的功能、附加價值、價格、環保、心靈及安全等訴求,讓消費大眾很願意接受、很想要擁有。不能只有美學、單元與孤芳自賞的創意技巧領域。所謂你如果創造出跟著流行的產業,那是無法獲利的。而你如果創造出消費者需求的產業,那還可以獲利。但如果你能創造出消費者想要與擁有的產業,那你一定會獲利。這種讓消費者想要與擁有的產業,基本上都是跟「人」有關的元素,而「人」在文化裡是最為關鍵的部分。
因為「文化」是經由人類生活與發展需要所創造出來的精神食糧,從食、衣、住、行、育、樂等方面所衍伸出來的內容,不論是有形或是無形都可以涵蓋,如美食、文學、服飾、環境、民俗、藝術、教育、科學、建築等,都是屬於文化的範疇。
嘉義縣東石蚵文創產業創意產品
品牌設計者:陳木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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