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秦嘉彌 親子天下雜誌 75期
現為平凡母親的李岱懇,青少年時為脫離家庭不當侵害,在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的中途之家成長,後根據自身經歷出版《焚而不毀》。
圖片來源:鄒保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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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現在有那麼點愛人的能力,是因為有人先愛過我,如果我現在有那麼點為人母親的樣子,是因為有這樣的環境待過我……
我是李岱懇, 從國中到高中時期,都住在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提供的中途之家,那是一個庇護不幸少女的地方,也是勵馨把我從生母所建築的地獄中,救回的地方。
我們家從小住在台北市的西門町,當我還在媽媽肚子裡時父母就已離婚,我的童年家庭中,只有一個嗜賭的母親和哥哥、姊姊。從小,我看著母親十賭九輸,缺錢時便為姊姊安排和一些所謂的「乾爹」吃飯,姊姊在小學六年級時,便因不堪這樣的對待而從家裡二樓跳窗逃走,此後我便成了母親唯一的賺錢工具。
送我去賺錢時,媽媽才會在意我
當時不過小學三、四年級,媽媽總告訴我,女孩生來就是賠錢貨,你出生時算命就說過你是掃把星,媽媽其實是可以把你掐死的,但媽媽沒有!你的命是我給的,所以你要好好報答媽媽、報答這個家。
這聽來「挺有道理」的說法,讓小小年紀的我深信自己應該要回報母親,要為自己掃把星的身分負責,於是從小三到國一,我真的「盡心盡力」的在為母親賺錢。做為一個孩子,當時的我發展出一種因為自己很愛這個家,所以願意為它犧牲的奇妙心態。
那段時間,只要媽媽事先說晚上要去見乾爹,我就會把自己先打扮好,把頭髮梳整齊,綁兩條小辮子。
平日,媽媽忙著賭錢幾乎沒空照顧我,但在要安排見乾爹前,媽媽總會特地回來,拿出那件最漂亮的小洋裝親手幫我打扮,每次當媽媽親手為我打扮的那一刻,是我跟媽媽唯一的連結,也是我印象中她唯一最像我媽媽的時候。
國小畢業那年暑假,家中最受媽媽寵愛的大哥出獄回家(之前因逃兵坐牢),他住在家中的期間性侵了我,哥哥告訴我,兩個人只要相愛,又何必要分身分?這長久的亂倫一直到國二,直到我遇見了一位細心的老師。
當時我在校常精神不濟,這位導師一直溫柔冷靜的觀察,注意到我身上的傷痕,一日見我精神特別差,就帶我到一個沒有任何人的教室,老師問我:「你最近好像特別累,你好不好?」我覺得很疲累,不經意脫口而出:「這也沒什麼呀,就哥哥最近一直要呀!」老師當場眼神閃過一抹驚訝,但仍冷靜的尋問,當天後,我便再也沒回家,直接被安置。其實當時對於老師的安排我心裡反而很不以為然,我的價值觀已扭曲到,覺得老師也未免太大驚小怪了吧!每一家哥哥、妹妹不都是這樣?
之後,我被帶入勵馨的中途之家。而社會局也代我向哥哥打官司,只是令人驚訝的是,法庭上,面對哥哥的獸行,媽媽的反應是:「這也沒什麼呀,自己女兒的處女給自己家的人用,總比肥水流入別人家的田好吧……」
之後我一邊打官司,一邊在勵馨的中途之家生活,在那有規律的作息、紀律的家事分配,每週一次長達一個半小時的心理諮商,可以讓我在最安全、隱私的環境中吐露自己。
原來我這樣的人,也值得被愛
只是我一開始其實根本不相信別人的好意,當時勵馨還會安排受害少女們每週日到教會,台上在唱詩歌,我們這些少女們就故意在下面唱流行歌;大家要上廁所,我們就故意站一排在門口堵住入口;或故意穿得很露到教會,看到牧師或傳道人甚至會罵他們:「你這走狗,你以為你是誰啊?」
在這樣的挑釁背後,我那時的心態其實想的是,你說你對我很好,是出於關心我,我怎麼知道是不是真的?我們都已經被騙很多年了!
但當時教會的人,給了我一個很大的驚奇,不論我們怎麼辱罵他們,下個週日一見面,教會的人還是一樣如常的問:「平安!你最近好不好?」我心中震撼的是,我這種破銅爛鐵、爛抹布,原來還有人願意把我帶回去,幫我洗乾淨。我難道要重新再去相信,我還有機會被尊重、被愛?這是一種冒險,但一切又好像充滿希望。
在勵馨的中途之家,因為每個個案的結案時間不同,社監媽媽及輔導人員其實都不知道能陪眼前的女孩多久,但就算只剩最後三十秒,他們仍會一直重覆告訴你:「你要懂得保護自己,懂得求救,沒有任何一個人可以欺負另外一個人。你是獨一無二的,你一定要記得這點。」
我的人生中,媽媽決定了一開始的我,老師和勵馨及教會的出現,則像老母雞般,保護著我千瘡百孔的生命,重新告訴我:「每個人都有權利活得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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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出處:勵馨少女李岱懇:爛抹布人生,還有人願意愛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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