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邱泰達

當這個國家還在反覆爭辯死刑存廢的抽象正義時,一個年僅兩歲的生命 剴剴,卻在最應受庇護的年紀,遭受了人世間最殘酷的折磨,最終被無情奪去生命。那雙小小的手,再也握不住任何溫暖;那個本該在歡笑中成長的身影,如今卻永遠消失在冰冷的法醫報告之中。當真相一一揭露,社會的憤怒已經不僅是對單一事件的悲憤,而是對這個體制長期對於兒童保護失能的控訴,以及對於司法輕縱惡行的徹底失望。

我們必須嚴肅地問:如果剴剴案的加害者,面對這樣令人髮指的暴行尚且能苟活於世,法律還剩下什麼樣的威嚴?如果對於這樣泯滅人性的重罪,最終僅以數十年徒刑了結,試問,誰來安撫那一顆顆早已冰冷的母親之心,誰來告訴那些仍身處家暴地獄中的孩童,他們的苦難終將被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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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死刑,並非出於復仇的報復,而是在面對極惡無赦之惡行時,國家必須展現的最低限度正義。這不是對生命的輕視,而是對無辜生命的最後敬意,是對社會公義秩序的最後捍衛。當一個成年人,用冷血和暴力一點一滴剝奪一個幼小生命的呼吸,這不僅是犯罪,這是對人類良知的公然挑戰。若連這樣的惡行都不值得以最嚴厲的刑罰作為回應,那麼,法律的「最高刑罰」還有存在的必要嗎?反對死刑者經常引用「以暴制暴無法終止暴力」的說法來掩蓋現實的殘酷,但剴剴案所揭示的,正是極端暴行下法理與道德失衡的警鐘。試問,一個對生命毫無敬畏、施虐至死的惡徒,憑什麼還享有國家提供的生存權利,這樣的赦免,不僅是對無辜亡者的褻瀆,更是對未來可能受害者的殘忍放任。

更何況,這不僅僅是一樁刑事案件,它已經成為撕裂民心的社會事件,是人民對司法體系最後耐性的極限考驗。當執法者一再強調依法審慎,卻無視民間早已沸騰的正義呼聲,當輿論要求重罰,而判決最終卻止於「無期徒刑」的曖昧搖擺,那麼這個國家的司法信仰將走向全面崩潰。

司法的寬容應施於悔過者,而不是施於早已斷絕良知的惡魔。剴剴案的加害者沒有絲毫悔意,所展現的只有冷漠與殘暴。若司法最終選擇原諒,那麼它必將背負全體社會的怒吼與唾棄。當法律再也無法代表正義,人民只會選擇用更極端的情緒去回應這個冷漠的體制。

為了剴剴,為了所有尚在陰影中掙扎的孩子,也為了這個社會最後一絲對公平正義的信仰,這場審判必須作出唯一且堅定的選擇:死刑。只有以最嚴厲的刑罰回應最深沉的罪惡,才能讓天理昭彰,讓民心安定,讓國家重拾失落已久的正義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