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首長非化外之官
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黃良慈
賴清德民進黨黨籍,還貴為黨魁,他帶副總統職參選總統, 民進黨強詞奪理解釋毋庸請假,白話點講是副總統上班來去自如, 仙來仙去沒所謂的凡塵請不請假問題。立法院新會期開議, 行政院長率相關部會首長到立院進行專案報告並接受質詢, 本會期副院長鄭文燦居然「畏罪」缺席,形影不在隨行列席隊伍, 其本人所持理由是, 副院長不赴立院備詢係行之有年慣例及法定制度。
副總統枉為一人之下,萬萬人之上,若有宰相權傾一時相權, 倒也馬馬虎虎,民國憲政的副總統卻無差一身輕, 無兵無將可供差使,孓然一身比鄉鎮長陽春, 司法官身為法律人要能忍受孤寂, 高處不勝寒的副總統尤其後宮怨婦,呂秀蓮曾為此顧盼自憐, 李元簇習慣性沒聲音,連戰則循陳誠及嚴家淦「著毋庸論」 威權前例,兼任行政院長,賴清德跟蔡英文芥蒂深,慘遭打入冷宮, 幾近四年帝王未臨幸,應是史上最沒搞頭副元首, 唯一能准他假的蔡總統幾乎忘了他存在, 無怪乎不假外出趴趴走也沒人管,小英視若無睹。
總統缺位由副總統繼任,總統因故不能視事由副總統代行職權, 缺位應指亡故,古代稱皇上駕崩,或者罷免彈劾解職, 因故不能視事則指臥病在床或出國期間。所以行憲後, 歷來副總統有真正派上繼任用場的只嚴家淦與李登輝二人, 投資報酬率低,是個超級浪費的編制,更令人擔心是總統會否「 被自殺」,副總統會不會壞心眼,天天祈禱總統早死早投胎, 甚至暗殺政變,總統就職宣誓需不需要順便簽「不自殺聲明」呢? 筆者在加油站上班時,站長選工會代表落選頭,列候補第一名, 同仁都笑他每天詛咒有代表翹辮子,果然某代表真的病逝, 是否跟他意念有關不得知,同仁提醒站長奠儀別忘了包大一點。
圖片取自:(FB 鄭文燦)
既然食之無味,副總統如雞肋,它與一般機關副首長職權有別, 副總統非承總統之命,綜理國家各項政務,輔佐是假,安樂公是真, 養副總統千日,用在繼任或代理一時,常是備而不用, 也沒人希望用上,清代百無一用是書生, 因為士既不能執干戈以衛社稷,亦不能負耒耜以事生產, 民國的百無一用是副總統,乾脆廢了, 由閣揆或國會議長暫代改選即可。
至於副閣揆依憲法增修條款「無明文規定」赴立院備詢, 說什麼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 立法委員開會時「僅」有向行政院長及各部會首長質詢之權。 這根本玩文字遊戲冷笑話,憲法乃根本大法, 豈可能鉅細靡遺條列規定,如果這樣, 只有考試院得向立法院提出法律案,司法與監察兩院不得提出, 大法官認定基於貫徹宏揚憲政之本旨, 其他院就所掌有關之組織及職權行使事項,亦得向立院提出法律案, 是錯誤釋憲嗎?
違規包含超速,超速包含於違規,「前面經常有違規照相」 不夠具體明確,法官撤銷罰單告發,認為警方應立「 前有自動測速拍照」警告牌,攸關保護民權認定從嚴無可厚非, 但某典獄長被問及可否賣檳榔給受刑人,他裁示「 只要監獄行刑法沒白紙黑字禁止的都可賣」,監所違禁品包括檳榔, 凡事要「一字不差」明文的話,很多行為都不成立犯罪了!
依鄭文燦辯詞,升格前環保署及人事行政局,也不用備詢, 因為憲法沒明文規定署局首長須接受質詢, 行政院之外三院長官更別說,記得林洋港擔任副院長時, 應立委要求答詢,交頭接耳請示院長後上台, 請示動作乃尊重閣揆怕越俎代庖,那年代, 副閣揆與秘書長依序坐閣揆旁第一排官員席, 難道國民黨執政時都違憲備詢,還是進口蛋爭議熾熱, 兼任行政院消保會召集人的鄭文燦怕熱不敢進廚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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