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臉書爆怨公社PO出一則影片引發眾怒,一名乖乖排隊準備進台北榮總停車的女車主,遭休旅車強行插隊,女車主按鳴喇叭示意未果,氣得下車拍打對方車窗理論,但對方相應不理,揚長而去,這樣的被插隊經驗,相信大家都不陌生,但底下網友留言竟然出現:「誰叫女車主和前車距離拉的這麼遠,被插隊是應該的。」這種檢討言論。這種積非成是,本末倒置的謬論,實在令筆者難以苟同。
以這位女車主在影片中與前車保持的距離來說,大約2個車身,前方是個緩斜坡,如果跟得太近,前車擋位沒打好,至少有個緩衝空間可以應對,而且女車主的後方還有其他車子也跟著乖乖排隊,這台插隊的車主明顯是厚著臉皮製造別人的困擾,以換取自己短暫的方便,竟然還有人為其護航,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自小客車在國道上與前車保持的安全距離,大約是自身車速的一半,也就是一台時速一百公里的自小客車,應該要和前車保持50公尺的距離才算安全,但我經常在國道上看到一些自以為技術高超的車主,不斷的超車,和前車的距離僅有一個車身的距離,只要發生突發狀況,一定來不及煞車而追撞前車,大部分守法的用路人,被這些不守規矩的用路人插入和前車保持的安全距離之後,勢必得放慢車速,才能再度將距離拉開,如此的連鎖反應將導致堵車,也就是交通尖峰時段,不斷變換車道的用路人,不但不會縮短行車時間,反而會影響整體用路人的權益,最後導致大部分的車主都不保持安全距離,以免不斷的被強行插隊。
我十分欽佩這位女車主勇於發聲,捍衛自身權益的行為,我相信沒有人喜歡排隊,更沒有人喜歡被插隊,或許法律制裁不了這些人,但大家可以勇於站出來捍衛自己跟排在自己身後的其他人的權益,馬金.路德的經典名言:「這個社會最大的悲劇不是壞人的囂張,而是好人的過度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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