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清厚

明年底地方大選快到了,「不在籍投票」呼聲再起,喊了多年,民進黨執政也九年多來,說怕中共介入「不在籍投票」,又說要以公投先採「不在籍投票」也無疾而終。此次在野陣營再推「不在籍投票」若不用心用力,恐怕又要落空。

台灣目前並無完整的不在籍投票制度,僅有針對選務人員設有「移轉投票」的制度。 國民黨團提出的不在籍投票已經排除海外與大陸地區,只侷限於台澎金馬,推動公民平權與不在籍投票立法,是憲法保障的選舉權。民進黨以「海外尤其中國大陸可能有外力介入」為由反對,缺乏正當理由,只在推諉卸責,不敢勇於創新,向國際看齊台灣在籍投票歷經幾十年,也不聞有中共或外力介入影響選情,外力若要介入台灣選舉,難道非要不在籍投票始能得逞嗎?
據主計總處資料,全國約近200萬人在異地工作或外地求學,需不在籍投票制度,避免剝奪不在籍公民的投票權,保障憲法賦予人民參政權。不在籍投票讓住在各地就學、就業、就醫者不用北中南奔波往返,甚至得提前返鄉才能趕赴投票,旅途舟車勞累,浪費金錢、時間,因此往往就放棄神聖的投票權,其為投票率難以提高之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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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中央選舉委員會
不在籍投票制度在英、美、德、法、日、韓、澳等國家行之有年;早已採行不在籍投票之制度,全世界計有96個國家,允許現居住國外之公民得在國外行使投票權,以保障其公民之政治參與權利。日本、韓國與菲律賓也均已實行電子投票方式的「不在籍投票」;印度已能實行電子投票方式的「不在籍投票」,因此台灣應勇敢跨出一大步。
中央選委會及相關機關,不妨參考國外之經驗,去蕪存菁,暫選一、二個縣市試辦「不在籍投票」,其方式有通訊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指定投票所投票、移轉投票等;擇一試辦,以落實公民參政權之保障,及提高投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