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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政武

近日,知名藝人王大陸因涉嫌以假病歷逃避兵役,遭檢警搜索約談,引發社會廣泛討論。此案不僅揭露了部分役男透過非法手段逃避兵役的現象,更凸顯了現行《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在量刑上的輕重失衡問題。

根據現行《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拒絕接受徵集令或故意變更體位者,法定刑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實務上法官對此類案件的量刑多為三至四個月徒刑,且可易科罰金。這種輕判現象使得逃避兵役的成本極低,導致許多役男選擇滯留國外,拖過卅六歲才回國直接除役,或花錢購買「愛滋證明」等偽造病歷以取得「免役體位」。

例如,潘姓男子以觀光名義出國,除役年齡過後才返台投案,最終僅被判六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緩刑兩年,並向公庫支付卅萬元及提供二四○個小時義務勞務。張姓男子出國後在美國取得公民身份,並到中國大陸工作,卅七歲返國自首,最後僅判決罰鍰六萬元及撰寫悔過書一篇。這些案例顯示,逃避兵役者只需繳交一二十萬罰金,即可「合法」地免當兵,嚴重損害了兵役制度的公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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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wikipedia

為解決上述問題,建議《妨害兵役治罪條例》應進行以下修訂:提高逃避兵役的法定刑:將拒絕接受徵集令或故意變更體位之處罰,法定刑大幅拉高為十年以下,由法官視情狀妥適量刑。這不僅能有效嚇阻逃避兵役的行為,也能與臨時召集、教育召集未到者的量刑作出明顯區隔,以符公平正義。設立國安軍事專業法庭,將妨害兵役案件轉由國安軍事法庭審理,並訂定「逃兵案件量刑基準」,藉以輔助法官量刑。

此外,我們可以借鏡韓國的經驗。多年前,韓國知名男星劉承俊因加入美國籍免除兵役,遭到韓國社會的強力譴責,最終被演藝圈封殺並判處終生不得入境韓國。這種嚴厲的處罰使得韓國男星將服役視為一種榮譽,退伍後照樣在演藝圈發光發熱。反觀台灣,許多男星到了卅幾歲還在讀大學,或身材精壯卻只服替代役,這種不公平現象亟需改善。

兵役公平是國家安全與社會正義的基石,每位國民都應依相同標準履行義務,確保不因家世背景、社會地位或財富而有特殊待遇。唯有公平的徵兵制度,才能凝聚國民共識,提升軍隊素質,確保我國國防安全。綜上所述,現行《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在量刑上的輕重失衡,已嚴重妨害兵役徵集的正義。我們呼籲主管機關與司法層峰重視此問題,並盡快修法以確保兵役制度的公平性與社會正義。唯有如此,才能確保每位國民都能公平地履行兵役義務,共同維護國家的安全與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