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政武

今年630日起,交通部針對8項「交通微罪」不再開放民眾檢舉,包括併排臨停及騎樓違停、騎車講手機等,行政院會通過取消1200元以下罰鍰微罪不開放檢舉、記點修正案,其中針對「併排停車」這一個項目,筆者以為行政官員實在是不食人煙火,才會訂出這一個引發民怨的新規定。台灣市區地小人稠,交通尖峰時刻,停車位一位難求,因此隨處可見民眾為了採買物品,將汽車併排臨停,導致後方汽機車爭道,險象叢生。    

筆者每天回家必經之路有一間大型補習班,每逢下課時間,總會有接送小孩的家長自私的停在補習班門口,完全佔據機車道,之前還可以檢舉的年代,按一下喇叭,駕駛人便會識趣地離開,法規修正之後,這些自私的家長堂而皇之的一整排違規併排臨停,機車族冒著生命危險切入快車道與汽車爭道,當然你可以選擇報警,但警察前來處理的這一段空窗期,難道要一直停在原地嗎?更何況停在原地仍有可能被追撞,所以法規修正之後,我看到的是越來越多人厚著臉皮,用他人的不便換取自己的一時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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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法律是用來保護守法的人,就算不能完全遏止,至少可以降低一定程度的交通違規。今天交通部不開放民眾檢舉,應該要有配套措施,也就是在併排停車的熱點加強取締,但警察人力有限,就不應輕易的取消民眾檢舉,彷彿在縱容或鼓勵民眾違規併排停車一樣,實在令人不解。    

在這個人人都有行車紀錄器的年代,開車上路總得左顧右盼,瞻前顧後,才不會不小心違規被後方車輛檢舉,筆者也曾經被檢舉過違規跨越雙白線,還被監理站記點,但換來的是我下次行車更小心,不要犯重複的錯,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禍起乎幽微,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奉勸上位者在修法之前,多聽聽基層民眾的聲音,並實地考察,去菜市場、補習班、早餐店…..附近走一走,而不是關在冷氣房作決策,君不見斑馬線禮讓行人情況大幅改善,是大家突然有了道德感,還是不想跟荷包過不去,大家心知肚明。交通微罪不舉令筆者感到大惑不解,朝令錯不妨夕改,不要讓守法的民眾成為錯誤政策的犧牲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