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論壇報主筆】Photo Credit: geralt @ pixabay by CC0 Public Domain

美國的海洋和大氣總署九月中旬公布了最新觀測數據,2015年的八月、整個夏季以及頭8個月的地表平均氣溫,都創下自1880年以來同期的最高紀錄,氣候暖化正在加快腳步,對世界環境的威脅日益增高。

聯合國九月25-27日在紐約舉行了「永續發展特別高峰會」,通過聯合國未來15年以終結極度貧窮、改善衛生與教育、對抗氣候變遷、以及促進社會和平的新目標。天主教教宗方濟各也在高峰會上發表演說,呼籲全球務必對氣候變遷與貧窮問題採取一致且有效的行動,因為極端氣候變化所造成的乾旱與洪澇,導致傳染病媒滋生、海平面上升及糧食短缺等危機,都是世界必須持續面對與關注的重要議題。

氣候變遷與貧窮其實是息息相關的。一方面氣候變遷帶來的極端天氣變化,給世界的經濟造成巨額的損失;另一方面,貧窮的社會無力改善環境的劣化,進一步加劇了氣候的極端性。因此,治理氣候變遷與改善貧窮是這個世代必須同時兼顧的問題,我們無法迴避。

聯合國氣候會議提全球減碳目標
因此台灣當前低迷的經濟困境當然需要全力以赴去因應,但是對抗氣候變遷更是要與世界各國一起認真面對。今年十二月在巴黎所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第21次締約方會議」中,要求世界各國在十月1日前提出「國家自主決定之預期減碳貢獻」計畫(簡稱INDC),要明確承諾在2030年時的溫室氣體排放削減量。希望從2020年開始推動大幅度的減碳工作,在2030年達到各國在INDC所承諾的目標。

有了這個基礎,再加大力道持續深度減碳,期望在2050年時,世界人均的排碳量可以從目前每人每年5公噸降到2公噸以下。若我們真能夠達成這個全球總目標,大氣二氧化碳濃度有希望不超過450 ppm,全球則有約七成機率可以避免陷入無法回頭、可怕的氣候變化大災難。

台灣版預期減碳量相對保守
為了回應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要求,行政院在九月17日公布了台灣版的INDC,也就是至2030年我國溫室氣體的排放量照現況發展趨勢的預期值減量50%,相當於比2005年的排放水準再減少20%。今年剛通過的《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中已明文規定,我國必須在2050年減排至2005年的50%以下;如今宣布的INDC目標,則是先在2030年達成2005年減排量的20%;剩餘的30%減排進程,就留到2030-2050年之間去努力。

這次我國所提出的INDC目標,與政府過去的宣示其實差別不多,相當保守。以目前的規劃,在2030年時,我國的人均的排碳量仍然高達每人每年8-9公噸,即使在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減量與管理法》所規定的減量值,我國的人均排碳量仍將是每人每年5公噸,距離聯合國的期望值(2公噸以下),仍有相當大的差距。

因此,做為地球村的一份子,以及溫室氣體減排工作會難度越來越高、期限也越來越短的情形下,我國應該更大膽積極的向前推動,希望政府在每五年的滾動式檢討工作中,可以慎重考慮調高減排的目標。

能源多元及低碳化事關國家生存
台灣為海島型環境,天然資源先天非常缺乏,加上無核家園的政策目標,能源多元化及低碳化是國家生存發展的重要依據。未來的重要工作之一,是盤點各種可能的能源組合,除了再生能源、地熱發電外,創新能源的開發極為重要,以規劃出合理的能源成長和相互搭配方案。

為了達成溫室氣體減排目標,除了維持能源供應的低碳與穩定外,當務之急還必須設定節能的短、中、長期的目標及作法,建立台灣低碳社會及經濟永續發展的轉型規劃。提升能源效率及推動節能不但可以帶動社會快速轉型,還能夠成為經濟成長的主要動能。

例如德國是以1990年的排放水準做為減碳的基線,目標不但比我國嚴苛甚多,推動節能減碳以來,還創造出可觀的節能產業,也為再生能源的不穩定性發展出非常好的儲能技術。德國的領頭羊策略,帶動了世界潮流,創造出新的典範,是我們學習的好榜樣。

解決氣候變遷問題十分需要仰賴科技創新,但最重要的關鍵仍然在於我們願意為國家的長遠發展及下一代的未來,做出願意邁向低碳社會與經濟轉型的決心,這是我們這一代絕不能逃避的歷史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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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請見:以創新與決心邁向深度低碳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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