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林政武
15歲少年偷開阿公的休旅車外出找朋友,車輛失控衝入一間臭豆腐店,帶走三條人命,消息一出群情激憤,罵聲四起。日前荷蘭自動導航系統生產商「TomTom」公布「亞洲交通最亂城市」,台灣許多城市榜上有名,每天筆者開車上班總是前瞻後顧,四面楚歌,交通法規透過多次修法提高罰則,酒駕、毒駕、危險駕駛、逼車、競速飆車、無照駕駛…..等等危險因子仍每天充斥在你我身邊,今天是吃臭豆腐的被撞死,明天可能是喝豆漿的被撞傷,早上的生離會不會晚上變成死別,守法的用路人從遵守交通法規進化到防衛駕駛仍無法保證可以安全回家,筆者以為相關的交通法條必須立即做出修正,刻不容緩。
刑法第 276條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兩者刑責天差地遠,現行台灣法規將酒駕、毒駕、競速飆車、無照駕駛撞死人歸類在過失殺人,關個幾年就重獲自由之身,甚至有出獄後再犯的,這樣對守法的人公平嗎?這些所謂的可教化之人有重新做人的機會,但破碎的家庭一輩子難以重圓。所以我呼籲立委透過修法將惡性重大的違規致人於死者,一律以故意殺人起訴,司法的縱容鋪了一條通往地獄的道路,讓惡人在這條路上張牙舞爪。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此外,部分家長只生不養或只養不教,這些家庭的小孩到了學校往往是頭痛人物,現行的教師輔導與管教辦法,限縮基層教師的管教手段,這些從小價值觀嚴重偏差的孩子,就像醫院裡的重症病人,只打葡萄糖是不會好的,但上位者天真的以為用正向管教與輔導的方式就能將偏差行為導正過來,簡直是天方夜譚,這些孩子的問題根源於家庭,顯現於學校,最後惡化於社會,所有人共同承擔。
簡而言之,未成年人闖禍,家長沒有任何罰則;學校老師要承擔教育失敗的指責,上位者沒有積極作為,到頭來我們每天出門只能祈禱可以平平安安回家,台灣的交通地獄這條路是誰鋪出來的?或許大家心裡已經有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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