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王微曦
筆者工作室是近六十多年老屋,因是北一女中著名江學珠校長時代建蓋的四樓宿舍村之一,所採用的紅燒磚及寬廣的樓梯是建物的特色之一,現代建築已少見。北一女中另一同期單身宿舍,已於三、四年前被規劃為「聚落」,是一種文資型態,已無法隨便再改建了。我擔心我們住的宿舍村,雖然多數雖已是現居民自己是學校早年釋出而自行轉手購買的,且房子都已整修、改建過,但也怕部分人士,隨便以紅燒磚等元素,非常難見,便向文化局舉發這是文資,那老房子以後要整建、轉賣,都非常麻煩。
的確,最近幾年來,文資建議非常簡單,有心人士,隨時可向文化局舉報某棟建築,應是文資,文化局就得命令該建築停止改建、開發或轉移買賣。這也文資,那也文資,就像「山BOT,海也BOT 」的口號那麼響亮。
像最近幾件文資提報或指定案件,造成管轄機關或私有業主困擾,可說造成雙輸局面。
如俞大維故居,是否列為古蹟,台北市文化局和中央的文化部現在互踢皮球,使得原本已進入都更程序,等待拆除重建的管理者台大,和承辦的建設公司,都進退兩難。台北市中山北路的山海樓,原本也已走完都更程序,突然有人有提報申請文資,全案因而又延宕三個多月,讓私有屋主相當不滿。
圖片取自:(示意圖123rf)
近年來,提報文資的資格及程序,寬鬆許多,部份文史人士動輒以保護文化資產,提報文資,使得許多原本已通過審議,進入都更的建案,被迫中止。以俞大維故居而言,俞大維只在那裡短短借住過少數日子,屋況又已改建過過多次,但被人提報文資,改建程序因而中止,若以後審議,又像山海樓一樣被否決為文資,延宕損失,誰來負責?
另外,若經政府指定為文資,私人業主就不能隨意買賣房屋或整修,政府卻也常沒負全責買下房子或負責維護的例子也很多。使得現在許多擁有稍有歷史老房的人,很怕被指定為文資,能賣就趕快轉手,甚至於早早拆除算了。
但筆者在大稻埕看到著名的「十連棟』建築,見到屋前騎樓和第一進,都保留舊時樣貌,但整修得煥然一新,後面房子則經都更,改建成為嶄新大廈。這應是創造老屋重建,和文資留存的好方式。台師大舊圖書館也是保留前面希臘羅馬式建築原貌,讓人能回味舊日歲月風貌;後面建築則重建較高樓層,增加使用空間。
期望政府處理提報或指定文資,多朝這樣創造雙贏的方向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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