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騎鯨人
民進黨最近很忙:一邊喊總預算卡關害民生,一邊又把在野黨提出「先處理急迫新興計畫」罵成「自助餐」「土皇帝」,還加碼說恐違憲、總統甚至批「為德不卒」。好像國會只要一碰到「急迫」兩字,就會自動變成深夜食堂,藍白拿著菜單亂點,人民只能端著碗站旁邊等「朕賞」,聽起來很有戲,也很適合拍成短影音。
但如果先把濾鏡拿掉,藍白提案的內容很具體,把總預算中 38 項、約 718 億的新興計畫先行動支,包含 TPASS、治水、國家藥物韌性整備、部分生育給付差額補助、地方道路等,並在院會表決後逕付二讀、交付協商。這不是「想吃什麼點什麼」,而是「先止血、再開刀」的急救流程。
這條路不是哪個黨發明的偏方,而是《預算法》自己寫好的備案。預算法第 51 條明定總預算應在會計年度開始前一個月議決;若沒完成,第 54 條也明白規定:新興資本支出與新增計畫原則上要等審議完成才能動支,「但經立法院同意者」例外。換句話說,法律早就承認,遇到卡關時,立法院可以用「同意」的方式,讓急迫的新興項目先跑。到底哪裡違憲?
民進黨反駁的主軸是:「你們憑什麼只放行 718 億?新興計畫明明有 2,992 億!」這句話乍聽正義凜然,細看卻像要求急診室一次把全院病人都開刀,否則就不准先救休克那位。先審急迫性,本來就代表「分流」;真正該被追問的是:行政院若真的擔心 TPASS、生育補助等會斷炊,為何不依《預算法》第 54 條的精神,主動提出「哪些項目確有急迫必要」並送立院同意?在野黨都提醒「你可以提案請求同意動支」了,結果行政院選擇把麥克風開最大,把責任關最小。
圖片取自:(wikipedia)
再說「違憲」:憲法第 70 條是限制立法院不能對行政院所提預算案「增加支出」。先行動支 718 億,是把行政院本來就編在總預算裡的項目,依法先行同意執行;既沒把 718 變 7,180,也沒無中生有加一條「夜市振興部」,哪來的增加支出?把第 70 條當成「只要我不喜歡就可以說違憲」的萬用貼紙,才是真正對憲政的輕蔑。
所以,所謂「點餐式」的真正荒謬,不在於先救急,而在於執政黨一手把每筆預算說成「環環相扣、不能拆」,另一手又天天挑幾個最上鏡的項目拿來吶喊「你們卡我民生」。要完整通盤?那就把總預算送進實質審查、別把程序委員會當成政治保齡球道;要急迫先行?法律已經給了路,行政院也可以提、立法院也可以同意。最怕的是:有人其實不想解套,只想把「卡關」當成政治提款機,提款的還不是自己,是人民。
預算不是自助餐,也不是皇帝賞飯;預算是國家運作的流水帳。真正該做的,是把帳攤開、把優先順序講清楚、把急迫的先處理,然後,請開始審,不要只會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