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論╱游進裕博士口述,梁瓈月採訪整理】

上周講到在治水方面政府治理失能,民眾期待落空,那民眾的期待是甚麼?如果有機會遇到居住在水患地區的居民,他們會告訴你,他們不指望政府把住的地區治理得很好,讓房地產起來,讓居民累積很多財富,他們只希望自己的後代子孫可以一直在這塊土地繼續居住下去,不想讓子孫搬到外地,讓故鄉變成荒蕪廢墟。這樣的想法是居住在首都台北地區的民眾不能理解的。

但是台灣政府在法制面不清楚,該規定的不規定,不該規定的卻訂一大堆,很多做事的人害怕圖利,所以事情就沒有辦法好好做。或許你會說,台灣這幾年不是在講轉變嗎?但是體制轉變需要時間,越來越多人在尋找人生的價值,也努力把工作做好,但台灣現在的另一個問題就是政府跟民眾的價值觀不一致,大家對於績效值、滿意度等的看法有落差,因為中央到目前還是用舊的方式處理這些最新的問題。台灣的政府真的需要往上提升,但大部分的公務員心態很難調整,因為工作穩定而且有退休金,所以只要安分守己不出錯就可以安穩待到退休,少做少錯,多做多錯是他們的核心價值,因為政府治理失能,所以我們會發現成長的動能已經從政府逐漸轉移到民間。

這幾年很多單位,例如慈濟或是台積電基金會等非營利組織,常在天災第一時間就跳出來處理。以這一次高雄水患為例,台灣最大的財富是在民間,短短幾天就湧進大量捐款,高雄氣爆發生時,許多人甚至台積電基金會都捐錢,但有另一種聲音出現,有很多民眾告訴台積電,與其捐錢不如你們來做重建的工作,因為捐錢到政府單位,政府關心的是不能亂花錢,因為怕被監督,等他們找人來做重建要等很久,成效也不一定好,不如讓民間來處理,民間建一座橋幾個禮拜就好,重建的速度不但快而且會更符合災民的需求。

所以我會建議做事情應該要「公私協力」,公部門適合制訂法源,進行較緩慢的行政工作,而民間則適合做機動性高的工作,兩者如果可以相輔相成,做事情才可以有更佳的效益。
201409132000_梁瓈月_周末稿 「公私協力」做事情才可以有更佳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