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家長在臉書社團po了一張要給班級導師的切結書,裡面詳列了十點相關的班級經營事項,並要求該名導師,如有再犯,願自行辭去導師義務,絕無異議。假使該名導師在班級經營方面,違反相關規定,或者是沒有明顯的違法,但管理方式荒腔走板,這樣的切結書是完全沒有實質效用的,走正常程序的話,家長平常就要蒐集相關事證,證明該名老師不適任,學校端接獲家長舉報,應扮演溝通的角色,視情況召開臨時班親會,讓當事人有充分表達的機會,而不是聽單方說法,就驟下結論。
每個家長對於教養的價值觀天差地遠,學校端在處理相關事件,最忌諱的就是過於偏袒某一方,在考量家長壓力、學生受教權跟同事的人情包袱之下,過去這些年來,對於不適任老師的處理,校方多是採息事寧人的消極態度,退一步來說,換掉導師職務,他還是具有老師的身分,換來的是更輕鬆的工作內容,這並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辦法,只是滿足了家長想要換導師的心願。
詳閱家長擬出的十項守則,其中有一些是合理的,有一些則是天馬行空,強人所難。像是考試完,勿把全班的分數唸出來,這的確會讓部分學生的自尊心受到傷害,老師應將心比心,身形肥胖的人量體重的時候,被護理人員當眾將數字報出來,應該沒有人會覺得開心吧!另外,要求老師說話要心平氣和,勿大聲怒罵及斥責(不能有情緒化或人身攻擊字眼),這就逾越了對於教師專業自主這一條紅線,這是領導統御的必要之惡,如果這個世界,每個人都善良到用道德就足以約束個人行為,而不需要法律的制裁,那麼這樣的要求放在教學現場還說得過去,但大家心知肚明,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筆者在教育界服務20幾年,看過不少心平氣和的老師,上課的時候,學生在教室鬧成一團,老師無動於衷,繼續上他的課,又要導師心平氣和,愛與包容,又要導師的班級經營符合家長期待,容我說句不客氣的話,如果講道理就可以矯正學生的偏差行為的話,有哪個老師願意冒著腦血管爆裂的風險,大聲斥責學生呢?我相信大部分的家長對老師都是很客氣,大部分的老師對於教學、班級經營也都是在符合法規跟社會期待之下,不斷的精進跟修正,像這種切結書,在我看來,只是文明社會中的一種野蠻行為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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