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節能持續每年可達2%目標?
【專家評論/方良吉 教授】
1997年京都議定書簽署後,台灣也跟著開全國能源會議,訂立全國每年持續節能目標。有智庫專家計算發現歷年來因能源技術進步而產生的自主節能為0.3%。在專家預備會議時建議提高為0.5%,接著在經濟部討論時又將數字修正0.8%。後來在行政院高層討論時又提高為1.2%並在全國會議中定案。
依據模型計算的預測是要非常努力的政策改變以及投入大量資金,我們極有可能達成0 .5-0.8%的希望,但是仍然是非常艱難的任務。不同數目成為施政目標全是出席大員喊價的結果。
我們用一個投資的概念,大約可以判斷前面的數字所代表的意義。假設台灣創造GDP的能源全來自中油與台電兩家公司。兩家年營業額合計約1.7兆元。換言之,要省下1.7兆的1.2%就是204億元。省下204億元的油電費而當年GDP相同時,那就目標完成。那麼怎麼省下204億元,我們必要有一個實施計畫。通常以投資計畫報酬率10%為假設,那麼整個台灣節能計畫的大小應該是每年總共有2040億元的規模。我們仔細去計算,台灣許多企業節能計畫投入的金額每年應該只有100億元上下。根本不可能完成資金需求二十倍的任務。而且許多研發計畫並不直接產生節能的效果。為了美化數目,利用境外出貨提高GDP,省去能源投入勉強安慰自己。其實台灣近年能源生產力提升不佳,沒有優良的節能計畫是主因,錢全用補助方式流用,十分可惜。
更離譜的是,在2009年又再經另一次全國會議後,不僅沒有檢討成果加以修正,更喊價成目標為每年2%。由於能源統計資料十分完備,也可進行跨國比較,國外行家都知道我們節能只是在玩數字遊戲而已。2015年又要開全國能源會了,政府能不能好好有個整體性的節能計畫讓我們一新耳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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