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小

為女兒收拾她要住校的物品時,突然鼻頭一酸,有點感傷了起來;這一天終於來了!我早就知道這天會來,想起女兒胖嘟嘟的小時候,我餵她喝奶、幫她包尿布……,那時的小臉、小手、小腳如今已是女人的臉、女人的手、女人的腳了。我反省著在教養她的十八年來,自己究竟有沒有盡好「照管上帝產業」的職責?

教養女兒18載的反省
我的幾個大學同學與同齡友人的臉書,都不約而同貼上送孩子去讀大學的照片。這一天,我跟丈夫也匆匆地開車,載運女兒的電動腳踏車、棉被、枕頭、床墊、衣物等各樣生活用品,穿越中央山脈、駛向台灣東部。來到女兒宿舍後,我們並沒有拍任何一張照片,跟女兒揮了揮手,就匆匆離開。以往來到這台灣聞名的溫泉區,絕不會放過通體舒暢的泡湯享受,但這趟我們夫妻兩人完全沒這等興致,隔天上午就駛回台灣西部。

原本,我以為女兒會多留在家裡一年。因為她的學測成績是屬於完全不知道怎樣申請個人推甄的景況,便要她準備指考,對眼前的成績,我們並沒多說甚麼。

女兒高一就開始交男朋友,我們屢勸不聽,那時她每天清晨六點就出門約會,每堂下課都跟男友黏在一起,放學後掛在Line上甜甜蜜蜜。學測放榜那時我們預判,女兒七月指考成績想必跟學測一樣;沒想到,她被男友甩了,從前規勸她的話,在這個時候通通都聽進去了。浪子回頭,倚靠上帝、安靜讀書,她常一邊讀書一邊跟我訴說她讀不完,我也覺得重考的可能性很大。因為時間真的緊迫不夠用,簡直就是一場「不可能任務」!

當時能做的,就是甚麼都不要多想、不要管,盡力然後全部交託給上帝;最後,上帝竟讓她考上了超過她所求的國立大學。

母親內心最深的恐懼
十八年前,我跟隨一些在職場上傑出的女性「選擇在家」,很認真地經營夫妻和上下三代親子關係。我跟女兒、兒子有很多甜蜜的互動,他們每天回到家,對我有說不完的話。然而,當我成為全職媽媽時,才發現自己過去對於教育懷抱著很多不切實際的期待──教育的確是可以改善很多事情,但卻無法解決罪惡的問題。

每當夜闌人靜時,我多次在家中樓下的中庭徘徊漫步,為著兒女裏頭不完全的生命問題,或困惑、或煩惱,默想自省著「我們這一家究竟是失敗?還是成功?」

劉幸枝老師所著《我們這一家》當中,整理了30個聖經中的家庭故事。她寫著以利兩個兒子從小到大都跟著父親在會幕服事,長大後也成為祭司,但他們不認識上帝。撒母耳集士師、先知、祭司三重職分於一身,是把以色列全體會眾帶向耶和華上帝的屬靈巨人,但也重蹈其師尊以利的覆轍。撒母耳的兒子不行他的道,貪圖不義之財,收受賄賂,屈枉正直。道出我最深的恐懼,我們這一家會是「以利這一家」、「撒母耳這一家」嗎?

我們家每週都舉行家庭禮拜,我們家不看電視、每天一起共進晚餐,我們輕鬆自在的分享交流生活中對信仰的領受……;多年累積下來,孩子們的聖經、信仰知識並不比他人少,但我卻無法給他們一顆打從心底愛上帝、敬畏上帝的心啊!

期許箭袋的箭產生影響力
回想當初生小孩的初衷,因為我們自詡是上帝國度的勇士,期待我們的孩子就像勇士手中的箭,日後能成為同工,一同為神國努力,相信孩子會比我們奔走得更遠,就像箭射出去,要產生影響力;我們深信可以如同亞伯拉罕一家,因為上帝揀選他們,世人就因他這一家蒙福,上帝並藉著這一家賜福給萬民(創世記十二章2-3節)。

這些美好動人的畫面與理想,激勵著我在教養兒女的路上前進!但是其中的過程卻出乎意料,有各樣的罪惡糾纏交織於其中。我突然明白,這些不正是真實的信仰經歷嗎?

創世記中記載的亞伯拉罕這一家,最初的實際情況就是「人因他這一家得禍」,這一家把咒詛帶給萬民:埃及法老、非利士王都因亞伯拉罕的妻子撒拉遭禍;後來,亞伯拉罕的兒子以撒和妻子利百家也使非利士王遭禍,到了亞伯拉罕的孫子雅各,他的眾子更屠殺洗劫示劍全城。

從聖經中記載亞伯拉罕這一家,再回想到女兒的事情,也讓我經歷了如同約伯的遭遇。女兒熱戀的頭兩個月,我每週都會接到來自不同人的警告:導師、教官、教會牧者、輔導、鄰居……;那時的我成日擔憂,有如驚弓之鳥。恐怕女兒談戀愛會談昏頭,做出得罪上帝的事,或嚴厲責備、或溫柔規勸,不是只有我們父母,上述那些人都盡了各樣的力,卻喚不回她的心。我只有流淚禱告,深刻地體會到為何約伯常常打發人去叫他的孩子們自潔,甚至清早起來幫孩子獻祭:「恐怕我兒子犯了罪,心中棄掉神。」

神同在是最大保障的應許
一些友人,好心想要幫忙找出原因,「爸爸跟女兒關係好嗎?」、「你有教導孩子婚姻交友的觀念嗎?」「你們是否給孩子太多壓力?」「你是否太忙碌疏忽女兒的需要?」一句句追究父母的罪,尋察父母的過失,更加添我們的痛苦與內傷。

「你們實在沒看過:親子關係好、從小有聖經的婚姻交友觀念、媽媽不是上班族、小孩晚上十點半就要上床睡覺的條件下,青少年還是想要談戀愛啊!」這句我心裡的OS,每每溢到嘴邊,就又咬牙吞回去。

約伯記已事先替我注射過預防針,知道這些追根究柢是出於關心。畢竟,毫無關係的陌生人才會認為這是無關緊要的事啊!

劉幸枝老師在〈約伯這一家〉裡寫到:「善行並不見得可以為我們贏得平安,或因此就帶給我們人生的保障。如果我們想藉由行為換取幸福美滿,我們可能會陷入失望,因為生命不一定用均等的價值來回報我們。我們生命中唯一可以確定的,不是我們的所行可以換取甚麼,而是耶穌基督已經賜給我們同在的應許。」爸爸媽媽能做的都做了,有時也不一定可以為孩子贏得幸福美滿,所以,人們才需要耶穌啊!如果教育行為能提供一切答案,那耶穌就不用上十字架了。

女兒終於要離家走自己的人生路,我們送她最大的禮物,就是讓她從小就知道耶穌與她同在。這兩年多來,女兒也親身體會到我們如何愛她到底。離開家前我告訴她,爸媽愛她,但是天父上帝比我們更愛、更愛她。想起約書亞在逝世前帶著以色列聚集在示劍與神立約的畫面(約書亞記廿四章15節);我們這一家的故事,若是令你們覺得事奉耶和華為不好,今日就可以選擇所要事奉的,……至於我和我家,我們必定事奉耶和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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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請見:我們這一家─寫在女兒離家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