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評論/陳振遠 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校長】

『美食台灣』一向是我們觀光宣傳的焦點,沒想到一位正義老農檢舉黑心油商,卻掀起全台連鎖反應的食安風暴。食品廠商的供應鏈只要沾上餿油疑雲,所有旗下產品不管是否真正染餿,幾乎無一倖免要被退貨,民眾的食安信心已然潰散,這真印證了「一顆老鼠屎,壞了一鍋粥」。

一般認為企業的最大責任就是為股東創造財富,然而,過度追求利潤,忽略員工權益、環境保護以及利害關係人權益時,就會導致食安、工安、環境污染等事件頻傳。為了要改變企業以營利為目的的狹隘想法,賴士葆委員在年初曾提案增修公司法第208條之2,明定公開發行公司應編製企業社會責任(CSR)報告書,並強制要求提撥一定比例的金額推動社會責任。工商團體對於提案的理念都表支持,但對於立法強制推動CSR卻仍未有共識。如今氣爆、食安事件引起社會大眾的恐慌,更顯增修CSR條款提案的卓見。

暫且不論如何強制立法推動CSR,不可諱言的,多數企業對於推動CSR仍存有迷思,主要係擔心CSR會增加營業成本,導致獲利下滑,衝擊股價表現。事實上,許多國外研究已經證實,勇於承擔企業社會責任,會得到社會大眾更高的認同,獲得更多的社會資源,有助於提升員工向心力及服務品質,且能提升經營績效。

筆者曾以「上市上櫃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六大構面(公司治理、環境永續、社會公益、資訊揭露、其他企業社會責任事項,以及CSR報告書或相關產品是否通過第三公正單位認證)為基礎,建構出24個評核指標,再根據公司年報、CSR報告書,以及公司網站所揭露之相關資料,逐筆資料檢核,連續三年計算各上市上櫃公司CSR績效分數,並比較其與經營績效、股價表現的關聯性。實證結果發現,CSR績效佳的公司,反而有較低的營業成本,較高的股東權益報酬率與每股盈餘。此外,我們以CSR績效最佳的50家企業,建構CSR TOP 50股價指數,其報酬率也顯著優於台灣50的績效。這些國內的實證數據,應足以破除CSR會增加企業經營負擔的迷思。

孔子言:「富與貴,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處也。」企業在追求獲利的同時,必須考慮營利的行為是否符合道德規範或損及他人利益。老子亦云:「聖人不積,既以為人,己愈有,既以與人,己愈多。」我們期待企業在追求經營利潤之外,更要善盡企業社會責任,共同讓消費者放心、投資人安心,更使社會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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