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閒雲野鶴

立法院最近審送審多年的「溫減法」,將該法正式定名為《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環保署原本同意有關總量管制二氧化碳、水氣、甲烷等溫室氣體的條文,但經濟部卻臨時提出異議,認為廠商會擔心被刪減排放額度強烈反對。審查結果除了眾所矚目的「長期減量目標時程入法」、能源稅、碳稅等重要議題沒有共識送院會協商外,其餘條文經修正後通過。

「溫減法」能送出委員會相當不簡單,因為該法除可奠定我國管理全國溫室氣體排放之法制基礎、對外宣誓我國願善盡地球村成員責任以爭取國際認同、創造國內減碳產業綠色商機、還可避免國際貿易制裁維護國際競爭力。特別世界主要國家極有可能在年底於巴黎峰會簽署規範世界所有國家(包括已開發、開發中丶及未開發國家)應遵守排碳標準的「後京都協定書」,使得本法的審查進度向前推,更屬珍貴。

「溫減法」的內涵可從幾個面向來討論:
1)、為預警法:我國及早面對並採取行動,積極執行調適策略,減少氣候變遷造成之衝擊,並分階段推動溫室氣體減量,降低減量成本及對企業的衝擊。

2)、為跨部會法案:本法明確確立環保署為溫室氣體減量議題之主管機關,將可整合現階段各部會推動溫室氣體減量工作之疊床架屋情況。

3)、啟動全民參與機制:明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公營事業及提供各式能源者,應加強對學校、產業及國民之教育宣傳,建立全民對氣候變遷及溫室氣體減量之基本認知。

雖然溫減法已送出委員會至院會協商,但距離最後二三讀的達陣仍有一大段距離:
1、減量目標共識不易:在2008年行政院通過永續能源政策綱領,將減碳目標設定短期目標:2020年回到2005年排放量;中期目標2025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長期目標則在2050年回到2000年排放量的50%。不管任何目標值,產業界皆表達不能接受,因此,環保的減碳與產業的發展如何取得平衡點,至今仍然無解。

2、與台灣未來走向非核家園的目標背道而弛:在朝野有共識未來走向非核家園的前提下,台灣的能源政策面臨極大挑戰;眼前的社會氛圍是電價不能漲、排碳不能增、核電未來不能用、不能有缺電情況發生。要同時滿足這些要求幾乎不可能。根據經濟部的統計,台灣排碳量在最近六年來都維持在2.5億噸上下,可見使用端減碳已見效且達極限,因而未來減碳重點應在排碳大戶的能源產業(排碳佔63%,而非工業部門及運輸部門(排碳佔31%)。

3、能源稅、碳稅、碳權買賣等問題無解:能源稅最早在民國77年就提出,主要論點在於使用能源會有污染需繳稅或付費,而其範圍是否要整合燃料費、石油管理基金、空汚費、土污費等,還是單獨與碳的排放結合變成碳稅,以及碳權交易制度的建立等問題彼此之間相互拉扯,幾年來一直得不到社會各界的共識。這些問題找不到解決之道連帶着也影響溫減法的進度。

除了上述之外,選舉季到了溫減法過關不易,多數立委會擔心爭議性法案通過後對選情的影響,更何況環保署與經濟部之間的歧見至今沒有化解,看來本案要過真的是遙遙無期了。

更多評論:草根影響力新視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