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林旻柔
酒駕肇事意外層出不窮,近日一位曾有酒駕紀錄的酒店小姐,又因酒駕撞死無辜的路人,引起社會各界譁然,酒駕肇事問題嚴重,政府各單位不得不重視。有鑑於此,金管會於近日宣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之「酒駕加費」已完成預告程序,將自明年3月起調高。未來,若前一年度有1次酒駕違規紀錄,在續保強制車險時,保費將由原先只增加2100元提高至3600元,增加幅度逾7成。也就是說,假設2017年有酒駕記錄者,2018年的加收保費就是按酒駕次數乘上3,600元,且按次數累加無上限。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費率表於民國86年12月27日發布,期間已調整過13次,而強制車險酒駕加費部分僅限於汽車,不包括機車,加費對象是違規當時駕駛車輛的所有人。國人投保強制車險意識強,目前汽車車主強制車險投保率逾99%,但機車族投保強制車險比率僅約8成左右。
根據金管會統計資料顯示,強制車險之酒駕加費金額調高至2,100元後,從2014年3月實施以來,截至今年8月底,因酒駕強制汽車責任險被加費累計達6萬9,646件,保費收入約1億4,900多萬元。後來因發現僅調高至2,100元並不符合理賠成本,所以再度調高至3,600元。
強制車險酒駕加費制採按次累加無上限方式,例如A車主一年汽車責任險1700元,於明年3月後投保,但前一年有3次酒駕違規紀錄,那麼A車主必須要繳交1700元加上酒駕加費3×3600元(10800元),總共為1萬2500元。值得注意的是,因酒駕加費以車主的違規紀錄計費,假設車主將汽車借給友人,若友人發生酒駕事件,加價的保費仍歸屬於車主。因此,若要將汽車借出也需要提醒友人切勿酒駕。
此外,提醒民眾,對於酒駕所造成的傷亡,保險雖予以理賠,但理賠後仍會向肇事者(被保險人)追償,且未來將面對酒駕加費無上限、保費大幅增加的情況。除了財物的損失外,更重要的是,酒後切勿開車以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
註:強制險會求償的情況有哪些?請參見保險e聊站
–http://forum.i835.com.tw/forum-f14/topic-t3535.html
這五件事千萬別做!強制險會向你求償!
汽機車強制險,主要是用來保障「車外第三人以及乘客」,一方面替被保人提供給他人基本保障,另一方面,也保護被保人,透過強制險可負擔一些賠償金,然而在某些狀況下,保險公司賠完對方後,被保人仍可能會被保險公司追償唷!
◎ 向「被保人」追償
當事故是因為被保人所造成,雖然保險公司仍要給付強制險理賠金,但在此之後可以行使請求權,向被保人追償(註1):
1. 飲酒或其他類似物後駕駛車輛,其酒精濃度超過道路交通管理法規的規定(吐氣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或血液中濃度達0.03%者)(註2)。
2. 有吸食毒品等相似的管制藥品。
3. 故意行為。
4. 犯罪行為或逃避拘捕。
5.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或21條-1。例如無照駕駛
追償的金額以給付金額為限,不過要注意的是,通常是依「肇事責任比例」追償。(註3)
以阿華「酒駕」撞到小明為例,肇責比例阿華為80%,小明為20%,而小明因車禍致殘,共花費100萬,保險公司賠了100萬之後,因為阿華酒駕和肇責比例,所以保險公司可向阿華追償80萬元。
小編提醒,強制險理賠是採所謂的「無過失責任」,即便受傷的小明其肇事責任是100%,阿華的強制險仍會理賠100萬給小明!而保險公司會因為有無上述五件事,而決定是否向阿華求償喔!
註1:「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29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90060&FLNO=29
註2:「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監理法規檢索系統
https://www.mvdis.gov.tw/webMvdisLaw/LawContent.aspx?LawID=A0005035
註3:「財政部保險司九十二年十月十六日台保司七字第○九二○七一
一○二三號函、金管會保險局 95年 1月 24日保局四字第 09502004630號函」,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http://www.mvacf.org.tw/UpFile/KnowledgeFile/%E7%AC%AC29%E6%A2%9D.pdf
註4:「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 第33條」,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G0390060&FLNO=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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