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黃良慈

憲法是人民權利保障書,其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複決之權,罷免係為補救選舉流弊而設計,可知選舉與罷免兩政治權利相對應,遺憾行憲後總統已由廣土眾民的大中國國民大會代議制,改由全民普選,也就是由間接選舉進化到直接選舉,然而罷免制度走到今天,反而荒腔走調,徹底變質,罷免權遭綠營有心人士濫用,搞的烏煙瘴氣,成了民進黨賭徒輸不起快速翻本捷徑,立委小輸1席,就想藉大罷免翻轉國會藍綠生態,愛不到就互相毀滅,不願祝福,十足小人行徑,毫無敗不餒君子風度。

自由不能離開理性及法治,過度自由會形成暴民政治,法國大革命就是這樣子發生的,執政民進黨瘋狂發動大罷免,即使合乎法治,亦欠缺理智,選輸翻臉不認,想必國民黨不是不會,只是不屑,阿扁朝小野大施政掣肘,他沒要罷免藍橘立委,讓四肢好伸展,藍橘立委也沒要罷綠總統奪權意思,即便阿扁貪腐引發紅衫軍施壓下台,藍綠懸殊的立法院也按兵不動,蔡英文兩任完全執政,還胡搞轉型正義、黨產、軍公教退休年金,國民黨也沒動肝火或眼紅吃醋,從未想過要罷免破壞她們幹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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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取自:(FB 柯建銘

英國學者彌勒氏認為,個人自由以不侵犯他人自由為範圍,你若犯人,人必犯你,結果彼此失去自由,故保障「為所應為」的真自由,不鼓勵為所欲為放蕩不羈的假自由,綠營側翼及迷途不知返的青鳥,濫用罷免自由,侵犯別人不被罷免的參政自由,根本存心選後來添亂的,俗語說:「家和萬事興,家亂萬世窮」,總統德不配位則天災人禍紛至沓來,再放任支持群眾讓國家動盪不安,遲早國將不保,島內自亂,解放軍武統省事,中共竊喜。

依國父三民主義遺教,選舉罷免搭配讓民選官員民代可放可收,恰如公司董事,由股東選任及解任,然而罷免權行使時機,是選出的人不能代表民意,或不能勝任,甚至貪贓枉法時為之,豈有當選第一天就收到罷免死亡威脅,落選第二天就開始籌劃罷免對手行動,選罷法規定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就是訂365天鑑賞考核期,人還沒走馬上任,就鐵口直斷論定不適任,一年後一定達罷免條件,民進黨消滅「異教徒」實在狂妄,索性選罷法增訂「只限民進黨不認帳」翻桌條款,他黨當選者滿一年逕接受罷免考驗,賴政府坐擁礦山卻哭窮,有錢辦罷免沒錢買衛生紙,著實離譜!

政客政壇行踏,俠客江湖走跳,要懂規矩,大罷免的因跟果,都是民進黨賴政府無理取鬧,乾脆建議修法,罷免須由同黨或非假性無黨籍的才准提案,不同黨本就沒投票給他,是你的選擇輸了壓根兒沒反悔問題,你就此之不支持始終如一,只能展現在罷免投票,罷免成案前沒你們角色,避免黨同伐異式罷免之亂屢見不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