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琪拉編譯)

就在最近,美國加州最高法院作出決定,認為加州知名評價網頁[Yelp]不需要移除網頁上使用者對某間商家的負面評價,以保障網路的言論自由。法院認為網路公司有責任保障使用者在網路上的言論自由,因此Yelp不得移除某些使用者的言論。


網路上的言論自由是吵得最熱的議題,許多網路公司都認為自己不需要對網路使用者在網路平台上的言論負責。

這個案子起始於一名舊金山的律師唐.哈索女士,她控告一名客戶在Yelp上面給他極差,並且詆毀她身譽的評價,因此要求Yelp以及這名客戶移除這則負評的留言。

這名律師的論點被舊金山的上訴法院所接受,法院認為Yelp應該移除這則留言。但Yelp認為法院的決定等於大開後門,讓任何一則商家可以合法移除對自己不利的留言,它們並且引用1996年的聯邦通訊規範法,保護網路公司對第三方使用者留言的中立性。但支持哈索女士的人則認為,為了遏止網路上的言論霸凌與濫用法律資源,Yelp有必要刪除不適當的言論。

YEL

也有法官認為,Yelp這間公司的目的就是開放網路空間,鼓勵使用者發表對當地某些商家的印象與光顧經驗,並且也鼓勵其他使用者上去閱讀前人的經驗,當作參考。網路除了散播資訊,也很有可能在散播謊言、強化謊言,Yelp很有可能與使用者成為共犯,成為散播詆毀他人的一份子。

但是,Yelp的律師Schur律師則表示,該公司有檢閱Yelp上面對哈索律師的評價,並沒有認為毀謗的言論在。他也認為若要求Yelp刪除使用者言論,就喪失了新聞中立性,讓記者不敢引述第三者的經驗或言論,也剝奪了個人在網路上的言論自由。
參考資料:

yelp-negative-reviews-court-rul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