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松柏 教授

柯P上任台北市長時說,要在百日內讓市民有感,一個月來,感受最大的是,重新檢視大型公共建設的BOT案,包括日勝生的美河市、富邦的松菸文創、鴻海的秋葉原、遠雄的大巨蛋。目前看到的結果是:松菸文創案一切合法,但社會觀感不佳;大巨蛋案是重新議約;秋葉原案是雙方還在僵局停工中。

BOT案是借由民間的力量投資建設經營,以期官民合作共創雙贏,其基本精神是好的,但講到官民雙方合作的條件與利益分配,那就見仁見智了。就像買一件東西,東西好不好?價錢合不合理?每個人看法難免有些差異,但也不致於太離譜到一面倒的說好或說壞。

這些大型的公共建設案,要嘛就政府自己做,政府若要BOT,BOT的結果一定是跟大企業合作,因為一般中小企業是沒有能力承接的,政府與大型企業合作的BOT分兩個階段,一是簽約前的「招標評審」;二是簽約後的「履約管理」。

我相信這些案子的「招標評審」,行政作業程序都是依據政府採購法,一定都合法的,除非你有查到確實證據,否則,任何人不應輕易質疑有人謀不贓或舞弊行為,至於合約條件是對那方有利?那就見仁見智,接下來是履約管理問題。

所有合約就算訂得再詳細,都會有「合約不完整性」的現像存在,BOT合約延續時間長達數十年,期間充滿各種不確定性與風險性,各種計價方式應隨物價或房地產價格變動來調整。

履約管理過程中,業主(市政府)的談判籌碼是比較多的,業主若拿著放大鏡來檢視每一項細節或在行政程序不予配合,民間的施工單位就會很吃鱉、很難進行,在此階段民若與官鬥,穩輸不贏,雙方僵持對彼此雙方及市民都不利。

所以,柯P可以不用「請」而用「叫」的方式,要遠雄到市政府來重談,秋葉原進行中的履約管理,主權也是掌握在市府上,柯P新上任,在民間業者可以犧牲接受的範圍內委曲求全,給他一個讓利的禮物,型式上再來一次修改合約或原合約的追加條款等等,讓進行中的重大工程得以繼續下去。

對柯P的期待是,除了這幾個已簽約進行中的案子,更期待柯P展現企圖心,進行新案子的開發,一個全新的案子更可以讓柯市長有發揮的空間,例如:雙子星案、社子島開發案等,台北繼續向前行、才是市民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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