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程晏鈴

從上世紀八○年代為女性爭取性別平等,到今日為同志爭取性向平等,尤美女堅信人權的價值、民主的可貴與愛的自由。

去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彩虹旗幟奮力飛揚的同時,攸關同性婚姻平權的民法部份條文修正草案,在立法院初審通過。當天,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被群眾歡呼簇擁上台。

尤美女在挺同群眾心中猶如「戰神」。她堅持將婚姻平權法案排入審查,掀起爭議與論戰。

事實上,民進黨內修專法、納公投的聲音都有,黨團的Line群組也有不同意見。反同民眾的責難電話、民進黨立院總召柯建銘頻頻「溝通」、挺同團體對法案盡速通過的期待,形成三方沉重的壓力,都讓她無可迴避。

一向犀利冷靜的她,也曾因此瑟縮、發抖。

但她還是得繼續奮鬥。她常提起,法案通過初審前,她曾參加一場女同志家庭座談會,理解到台灣有很多同志家庭和孩子,正等待法律保障。

一個人權律師的眼淚

若同性婚姻無法合法化,她解釋,一旦生母過世,另一位母親也無法行使親權,只能看著小孩被社會局或是生母的家人帶走,就此成為法律上的陌生人。

談到這,尤美女的肩膀突然癱軟,下巴靠上交疊的雙手,終究沒忍住眼淚,「當了一輩子的人權律師,這麼多小孩的權益沒受到保障。為了這些小孩,任何委屈都能承受,」她說。

不放棄,是因為尤美女堅信人權價值;堅信站在對的方向,就能刀槍不入。「民主社會可貴的是有選擇權,可以自由平等表達愛跟感情,跟相愛的人結合在一起,而不是由一群人判定你值不值得被愛,」尤美女說。

但不論是國民黨或民進黨,都對她的不退讓,頭痛萬分。「她把婚姻平權當成理想,無法容納討論的空間,」國民黨立委孔文吉說。

民進黨立委管碧玲觀察,民進黨在許多議題上出現以立委個人為中心的現象,尤美女雖然代表民間團體的聲音,「但立法有爭議時,作為執政黨,還是得包容全民的意見。」

雖然是台大法律研究所畢業,並應屆考上律師跟司法官,從小讀女校的尤美女,卻有著傳統賢妻良母的特質,直到大三被最要好的同學指著鼻子批評「很假」、「很會討好別人」。驕傲的她,覺得人格被徹底摧毀,也意識到自己是空的,只靠外在肯定建構自我,卻沒有足夠的內在能量。

她內在能量的累積,源自後來推動婦女運動時,一次又一次更趨堅定的人權信仰,以及覺醒的性別意識。

為女性 從無到有地立法

最早的啟蒙是從《婦女新知》雜誌社開始。雜誌社創社時,尤美女眼見現場女生穿短褲、扛相機,對她來說儼然是另一個世界,也讓她看到女性角色多元的可能,而不是只有傳統婦女的單一模糊面貌。

在《婦女新知》,她負責從社會問題角度切入,撰寫法律知識。為了寫好文章,她精讀每期雜誌,累積性別意識,也看到法律背後的不公。她因而開始批判法律,甚至著手立法。…(完整報導,請見《天下雜誌》第615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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