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根影響力新視野 文:魏孫鴻 Photo Credit: HG-Fotografie @ pixabay by CC0 Public Domain

媒體報導,法務部正在研擬「國家保防工作法」,據聞該法將於政府單位、軍隊與台灣大型企業設置安全保防處、室,並派駐設保防人員,針對可疑對象可到家查訪、通知到場詢問、查驗身分、帶往指定處所行政調查,跳過司法,直接侵犯人身自由、干預企業決策。

這樣的報導,遭到行政院、法務部的雙雙否認,法務部表示:「保防工作係為防制外諜所必須,與威權時代之人二所為之政治偵防完全不同,為因應外國及境外敵對勢力的諜報滲透攻势,確有檢討各層面保防工作之必要。」因此,絕非過去威權時代「人二」復僻。

這種以現行國安三法「並未規範有關保防工作之職權行使,故保防專法草案即是在彌補前述國家安全法制領域不足下,予以規定一般性法制規範,使法律具備明確性,並保障人權」為由的說詞,真是除了哈哈哈之外,我不知道要說什麼!這要真說得通,那當初幹嘛不就把人二法制化?反人二的民進黨,現在把人二換套衣服就要擁抱它,真正是「百代都行秦政制」啊!

現在叫外諜了,但把外諜的外字換成「共」、甚至是「匪」,不就跟過去一模一樣?更重要的是,這個外諜的「外」,包含了什麼?有包含美、歐、日嗎?別騙了,這個外就等同於「中」,也就是過去的「匪」!執政當局現在被抓到利用大量的政治法案、衝突議題轉移焦點,讓調查局快速地呈上這個「東廠」性質的法律,這相當程度是實踐蔡英文總統的國家治理觀念。

蔡總統在今年一月四日出席法務部調查局調查班第53期結業典禮,於致詞時就提到,調查局的三件重要工作之一,「首先」要持續加強保防的工作,在這個變動的世界局勢中,她要調查員「一刻都不能夠輕忽反滲透、反情報的工作」。且當天她就宣示法務部「已經在研擬專法」,從法制面進一步加強保防工作,並說「相信法務部長邱太三及法務部同仁會掌握進度,加快腳步進行。 」這樣,要說「國家保防工作法」不是來自餘層峰的指示,誰相信?

再者,作為兩國論的起草者、反中的旗手,蔡總統反滲透、要保防的對象,無疑地就是以她心心念念對台灣最有敵意的「中國」為主。她深信的是北京對台的不良意圖,不僅限於政治、軍事,更不斷地「以商促統」,所以她的政府更要把手身進企業。所謂反滲透的法制化,不過就是將威權的那一套用法律訂定,好讓新威權可以「依法行政」,讓反對的人於法無據罷了。以後,台積電、鴻海、聯發科…等企業的法說會、股東會、董事會、經營決策會議,旁邊都有保防官來反滲透,或許經國先生也得甘拜下風!

防諜,你瞧這多好的一個名目。但,如果說蔡總統口口聲聲的民主,得用一個「保防系統」去搞的話,那台灣要教驕傲於對岸什麼?過去說威權時代,今天諷共產政權,不都是講人家搞這套,而搞這套哪一個不是「依法行政」?如果今天民主進步到家了的執政黨還來這招,那麼不斷說嘴的「轉型正義」又是啥米碗糕?

再者,過去面對中共,台灣保防最大的漏洞,一個叫李登輝、一個叫陳水扁,兩傢伙大嘴一開,敵後多少情報員苦牢一蹲十餘年,甚至命喪黃泉!直至馬英九執政之末,在兩岸關係和緩的前提下,營救才開始有了成果。試問,總統或大官的嘴,有在新法當中規範著嗎?若無,哪天蔡總統或其他大員又再度說溜嘴時,這法豈不立辛酸的?

還有,「中」諜是諜,那美諜是不是諜?對北京要保防,對美國就褲子脫光光嗎?台灣一向的問題,就是這樣。當年搞核武,美國人掌握得清清楚楚,因為負責人張憲義就是美諜。更不用說,台灣多的是一跟美國在臺協會沾上邊就沾沾自喜、自認身價飆漲而管不住嘴巴的政商名流。人家美國人一問,就竹筒倒豆子地講得清清楚楚、一乾二淨。試問,這該不該防?能不能防?

搞清楚一件事,歷朝歷代、古今中外,來這套的重點都不會在於有能力找出誰是諜,而是有權力硬說你是諜!若非如此,一個滿嘴轉型正義轉到當初口口聲聲的居住正義都不見蛋的政府,幹嘛急著推這樣的法案?弄出一個法律,讓「誰不愛台灣」的決定權握在自己的手上,一到選舉的關頭,能不用法律程序,單憑行政權就對特定對象進行行政調查,「依法」扣對手一頂「賣台」的帽子,要多爽有多爽。

如此這般,好邁向萬年執政之路,在經過黨產會之後,你還意外個什麼?我們當想想,以「民主進步」這四個字為名的執政黨,至少該改一個字還符合這樣的企圖心吧!